《红楼梦》本名《石头记》。
之所以叫做《石头记》,因为据书上说,《红楼梦》的全文竟是自然显现在一块大石上的。这座大石位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上面记录了这块大石在人间的经历。
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首偈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红楼梦》第一回
空空道人访道求仙的路上看到了大石上的文字,觉得有趣,就把文字抄录了下来,最后由曹雪芹编纂成书。
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见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
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红楼梦》第一回
如果真的是这样,这本《石头记》就根本没有作者,是一本天作之书了。然而,脂砚斋在这里批语道:“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
可见,这《石头记》就是曹雪芹自己写的,他只是假托天书之名,增加这本书的神秘色彩而已。
石头的三生三世
我们知道,贾宝玉是神瑛侍者下凡,他到人间也是因为凡心偶炽,想体验一下这里的温柔富贵乡。于是一僧一道就在神瑛侍者投胎贾宝玉的时候,把这玉夹带在贾宝玉的嘴里,和贾宝玉一同降生人间。这样,当神瑛侍者通过贾宝玉这个幻象体验人生的时候,石头同时通过通灵宝玉这个幻象体验人生。
说起来很像打游戏。
但区别是,神瑛侍者在游戏人间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是个神仙,他认为自己只是贾宝玉,一个凡人而已。
而石头就成了神瑛侍者人间游戏的见证者和记录者。
总结一下,石头经历了三生的故事。
仙界 :女娲要补天,造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石头,单这块石头没有被用到。这石头每日自怨自艾,恰好遇到两位神仙,于是央求他们把它带到人间享受。
人间 :两位神仙大施幻术,把石头变成通灵宝玉。这通灵宝玉被婴儿贾宝玉衔着降生人间,从此和贾宝玉一起经历了红尘中的“荣华富贵”“美中不足”“好事多磨”。
仙界 :贾宝玉结束人间幻历,归位神瑛侍者,通灵宝玉也变回石头,回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石头上面记录了它在人世间的所见所闻。这些文字后来被空空道人带到人间,由曹雪芹编纂成书,取名《石头记》。
可见,石头的故事是始于仙界,经过人间,最后又终于仙界。石头是红尘幻历的记录者,也是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人间奇缘的见证人。
“通灵宝玉”的人间一梦
石头这个“人物”的设计,新奇有趣,为《红楼梦》增加了一个独特的观察视角。石头与神瑛侍者的相互映照,也提升了叙事的整体美感。
石头作为《红楼梦》的一个重要视角,有时还会跳脱开本来的叙事节奏,以第一人称叙述情节。例如第十五回,宝玉抓到秦钟的把柄后,就寝时“凤姐因怕通灵玉失落,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塞在自己枕边”。这时突然转换成通灵宝玉的视角,来了一句第一人称的叙述:“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 。”
通灵宝玉有时还会在关键时刻出现,扭转乾坤。例如第二十五回,贾宝玉受到马道婆妖术蛊惑,生命垂危。这时二仙出现,利用通灵宝玉治愈了贾宝玉的病。癞头和尚还对通灵宝玉讲了一段话:
那和尚接了过来,擎在掌上,长叹一声道:“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人世光阴,如此迅速,尘缘满日,若似弹指!可羡你当时的那段好处:天不拘兮地不羁,心头无喜亦无悲;却因煅炼通灵后,便向人间觅是非。可叹你今朝这番经历:粉渍脂痕污宝光,绮栊昼夜困鸳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孽偿清好散场 !”
癞头和尚对通灵宝玉说“沉酣一梦终须醒”,再次强调了后文人间梦醒的情节,而“冤孽偿清好散场”,也预示着石头最终的回归。可见,石头一直伴随着《红楼梦》故事,作为主人公人间幻历之旅的旁观者和见证者,贯穿全书始终。
另外,《红楼梦》中的通灵宝玉还是金玉姻缘的缔结者。
大家知道,薛宝钗和贾宝玉之所以被称作“金玉姻缘”,是因为薛宝钗有一把金锁,而贾宝玉有一块通灵宝玉。“(薛宝钗的)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所以说,石头/通灵宝玉还充当了贾宝玉和薛宝钗婚姻的缔结者。
满纸荒唐梦终醒
总结一下,《石头记》全书总纲就是“乐极悲生”、“人非物换”、“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这十六个字。
第一回里二仙师与顽石的对话 ,也揭示了全书的总纲:
二仙师听毕,齐憨笑道:“善哉,善哉!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磨’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
全书通过三条主线进行叙事,分别是:石头的见证之旅(石头->通灵宝玉->石头),神瑛侍者的觉悟之旅(思凡->痴迷->觉悟)、绛珠仙草的还泪之旅(相聚->思念->去世->还魂->成婚->分离->重聚)。
最初的贾宝玉是痴迷的,但是在经历过“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的人生后,他必将大彻大悟,看透人世的虚幻、欲望的缥缈。贾宝玉觉悟的时刻,就是红楼梦醒之时。贾宝玉将带着一颗无欲无求的心,回到仙界,归位神瑛侍者。
《红楼梦》作者和石兄(全文)
(一)在《红楼梦》开端楔子中,和此书有关有六人,1、空空道人,2、吴玉峰,3、孔梅溪,、4曹雪芹,5、脂砚斋。且慢,还有一位重量级人物,就是石兄。第一回: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经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此作者是谁?作者继续写道:“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作者便讲了此书的来历,此书跟一位石兄有关。
石兄的前身是女娲造补天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剩一块未用,也就是三个万分之一,万分之一,万分之一,万幸险剩一块,喻生存之险。这块补天之石遗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成了一块默默无闻的石头。天生我材必有用,“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补天之石暗喻血统高贵,此非凡人。后来,一僧一道把此石变幻为“通灵宝玉”,携带此玉下凡人间享受荣华富贵去了。
作者接着写道:“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这就是此书《石头记》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帘。“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经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是此石“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重点来了,第一,空空道人称石头为“石兄”,这个称谓具有人性化,也就是空空道人在跟一个叫石兄的作者说话,也就是写此书的作者代名笔名叫“石兄”。石兄“口吐人言”,会说人话。第二,空空道人肯定石兄的著作权,这也是此书作者在此借空空道人之口点明石兄的著作权。这本书是作者“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也就是说这是石兄写的个人经历自叙传故事。第三,“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前面一句话肯定著作权,后一句话是作者想把这本书抄传出去,增加读者面,扩大影响。接着,空空道人问了作者一些事情,犹如记者问作者,作者答记者。石兄就以作者的身份回答了一些问题,比如“朝代年纪地舆邦国”等,石兄作者也自吹了一番,此书如何“新奇别致”等,还有“大旨谈情”等。“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细阅一遍”。注意,这是《石头记》书名第二次出现,也就是本书的原始书名叫《石头记》,和前面“作者自云,撰此《石头记》一书也”相呼应。
(二)以下就是著名的五人五书名桥段,因为这段有关作者、书名,非常重要,全抄如下。
空空道人看此书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为《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撰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以上所述是回答“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这里有几个重点,1、此书是女娲造补天之顽石上的石上书,也就是神书。当然,这是梦幻。女娲托梦给作者,要作者写书传播历史文化,因中华文化正在遭破坏洗劫。作者灵感爆发,通灵天地,激情喷涌,创作石书《石头记》。这给此书蒙上了神秘面纱,涂上了神仙色彩,作者非凡人也。2、石上有书是神话,是假语(贾雨村),但石兄写《石头记》是真事(甄士隐),也是“真士隐”。3、石兄写《石头记》,有空空道人作证。空空道人称作者为石兄,承认石兄以自己“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写的自叙传传奇故事。4、石兄写《石头记》和作者自云“撰此《石头记》一书也”相呼应,也即石兄就是“作者自云”,或者说,“作者自云”以石兄之名创作了《石头记》。这就是此书的来历。5、空空道人开始抄传此书,并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空空道人为情所困(作者也为情所困),是第一个红粉,功莫大焉。6、《情僧录》传到吴玉峰手里,“至吴玉峰题为《红楼梦》”。这是《红楼梦》书名第一次出现。显然,吴玉峰是根据第五回“红楼梦”曲而改名的。《红楼梦》第五回,警幻仙姑“命小丫鬟取了《红楼梦》原稿来,递于宝玉。”请看官注意,这里作者用了“《红楼梦》原稿”一词,深意藏焉。7、《红楼梦》传到孔梅溪手里,“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此处有脂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一书”。这条脂批证明曹雪芹手里有《风月宝鉴》一书,至于这本《风月宝鉴》是不是由孔梅溪传过来的《风月宝鉴》,不好说。但两本书在此交集重合,证明《石头记》的传承路线是对的,和楔子中描写一致。两本《风月宝鉴》应该就是一本。8、《风月宝鉴》传到曹雪芹手里,“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撰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曹雪芹是此书最后的统稿者,并没否定前面石兄的著作权,而是写自己“十年披阅增删”。曹雪芹如果是此书完全作者,为什么不署名,而且说自己是“披阅增删”。有红学家解释说是怕文字狱,如果有文字狱,毋庸置疑,披阅增删者是和作者同罪。而且,以此书的“碍语”内容来讲,曹雪芹是找不到的;再而且,石兄、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脂砚也是找不到的。估计当时的官府和狗仔队也找过曹雪芹,没找到。所以,以后《红楼梦》对作者语焉不详。这个曹雪芹有品有德有才,还是实事求是,自说是披阅增删,不贪天功为己有。9、《金陵十二钗》到了脂砚手里,脂砚是知道有一部《石头记》原稿的,所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仍用”,就是沿用原来的书名。脂砚一是喜欢《石头记》书名,二也是尊重著作权的意思,不要随便改动原始作者书名。曹雪芹和脂砚并没否定石兄的著作权。曹雪芹是在《石头记》原始书稿的基础上“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花费了极大的心血,创作了一部新书。所以,在脂砚眼里,曹雪芹也是这部新书的作者,而非什么改编者。在当时古代,对著作权没那么清晰的认识,就是在几十年前,中国人对知识产权和著作权也没有那么清晰的认识。曹雪芹、脂砚是知道这个石兄身份的,但不能流露出去,流露出去是要杀头灭族的。
(三)我们再简单复盘一下成书过程。作者自云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回顾此书从何而来。青埂峰下大块补天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是石兄个人经历传奇故事,也就是石兄创作了《石头记》。空空道人抄传《石头记》并改名为《情僧录》,吴玉峰题为《红楼梦》,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看楔子成书过程明晰,石兄写书《石头记》,后人抄传改名改书评书,并没有人否定石兄的著作权,为什么后来“石兄”没名消失不见了,而曹雪芹成了作者。有读者对此提出疑问,就有专家用此处脂批来搪塞,说脂批是肯定曹雪芹是作者的。问题是,脂砚是肯定曹雪芹是作者,因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花费巨大心血,理应是作者。但脂砚并没否定石兄的著作权,曹雪芹脂砚他们几人都知道早期是有一本《石头记》原稿的,并没谁否定此书,古人没有我们今人这么坏。我们再看脂批,甲戌眉:“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这条脂批“狡猾之甚”,并没直接肯定谁的著作权,也没否定谁的著作权,要点“然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系谁撰”,其余都是“烟云模糊”之语,也就是要读者细读楔子。那我们就再细读楔子。当我再粗读一遍后,问题来了,这楔子前后有点小矛盾,这楔子是谁写的?如果是作者自云写的楔子,已写撰《石头记》一书也,也写了石兄写《石头记》,他怎么知道后来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并题名《金陵十二钗》。如果是曹雪芹写的楔子,曹雪芹写自己“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完成此书,也就是把自己当作者,就不会在前面写“作者自云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也不会写石兄创作《石头记》一书。你都写好了,我还增删什么。或者说,曹雪芹假借石兄之名写作《石头记》,自己是真正的作者,但囿于各种原因,不想署名。不署名也就罢了,但又整出什么曹雪芹“披阅增删”,这又暴露了姓名,又说是改书,不通不对。只有一种可能,曹雪芹写的是实话,是在前面石兄写的《石头记》基础上“披阅增删十年”,再创作了一部新书。而这篇楔子是两个人写的,石兄写了前面大半段,曹雪芹写了后面小半段。看楔子有一点不自圆,不自洽,前面大半段写石兄如何写书,后面小半段却写曹雪芹如何改书,如果看成是石兄和曹雪芹两人合写的楔子就通了。石兄写了哪段,曹雪芹写了哪段。
(四)作者自云(石兄)从第一回第一句话写起:“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一直到……我师以为如何?”另起一行,曹雪芹补写后一小段:“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细阅一遍……一直到……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以上就是楔子。是两人各写一段,可以理解。当然,最后是曹雪芹统稿。
正文是:“出处既明,且看那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往下就是曹雪芹根据《石头记》原稿用十年再创作的八十回本《金陵十二钗》。请注意,曹雪芹最后统稿时在楔子后的正文又肯定了《石头记》的著作权,请再看正文第一句:“出处既明,且看那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曹雪芹仍旧说“石上是何故事”“那石上书云”,也就是再次肯定有一本石书,石上书。在曹雪芹心中,一直有这么一本石兄创作的《石头记》,尊重石兄是第一作者,自己屈居第二。如果曹雪芹只强调自己是作者,是自己写的书,那么这个开头就可以这样写“出处既明,且看书上是何故事……”。曹雪芹从没想到否定石兄,脂砚也没否定石兄,两人都是高风亮节,正人君子。这样就理顺了楔子,是两人所写,脂砚“系谁所撰”也弄明白了。脂砚的意思是细看楔子,是石兄和曹雪芹共同创作了此书,石兄首创《石头记》,曹雪芹十年披阅增删也是作者,新创作了《红楼梦》。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书名是尊重《石头记》原始作者著作权,脂砚不用“增删”者曹雪芹题名《金陵十二钗》,“增删”者曹雪芹也无话可说。如果曹雪芹是原著者,脂砚用别的书名,曹雪芹就可以干预,曹雪芹是本书终稿者,就可以不写“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这句话,或改名。曹雪芹之所以写这话,就是认可脂砚此话。总之,统稿者终稿者曹雪芹和第一抄阅评书者脂砚都肯定和认可《石头记》原始著作权,并尊重石兄著作权。
(五)再看楔子,又有所悟。石兄就是楔子中的“作者”,如“作者自云……”“自又云……”“作者本意……”等,就是楔子中的第一段话,这是原始作者的口气。第二作者曹雪芹是楔子中的“在下”,比较谦虚,礼让石兄(原始作者)一步。如“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待‘在下’将此书来历注明,方使阅者了然不惑”。曹雪芹巧妙点一“在下”于此,是并列第二作者之意。这个“在下”是和后面的“曹雪芹披阅增删”相照应的,以“方使阅者了然不惑”。作者与“在下”,应是两人。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楔子中有“作者”和“在下”两个写书人称谓,因为是石兄和曹雪芹两人共同创作了此书。石兄写《石头记》原稿在先,曹雪芹于《石头记》原稿基础上“十年披阅增删”完成《十二金钗》(红楼梦)在后,如此而已。石兄何许人也?
有一些历史资料也可证曹雪芹是《红楼梦》增删创作者,现摘录二条:一,清裕瑞《枣窗闲笔》中云:“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曾见其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二,清高鹗程甲本序:“《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出自何人,惟书里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这两条史料基本符合当时实际情况,可作参考。
从现存《红楼梦》的时间线、情节线和人物塑造也可看出,曹雪芹是从一部原稿《石头记》增删扩展而来,所以《红楼梦》有一些时间不合、情节疏漏和人物矛盾之处。仅举一例,比如宝黛首次见面时六至七岁,但两人的相貌心智语言行为穿戴打扮却是十几岁的少男少女。如描写宝玉:“已进来一位年轻的公子,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着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脸似桃瓣,睛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越显得面如敷粉,唇若施脂,转盼多情,语言常笑。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这分明是指一位十几岁的美慧少年,哪是指七岁的孩童。描写黛玉“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两湾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六岁孩童怎么有“风流态度”,怎么有“比干”之心智,“西子”之风采,这分明是指十几岁的美慧少女。这里的宝黛描写是原稿中的文字,后来曹雪芹根据剧情需要,把宝黛初次见面安排在六至七岁,以便说明宝黛二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同屋共眠,宝黛二人孩童时共住碧纱厨。第二十回,宝玉对黛玉说“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第二十七回宝钗说“宝玉和林黛玉是从小儿一处长大”。这也是照应“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之前生一段,也为以后宝黛悲剧剧情铺垫。原稿《石头记》有一些明朝元素,而曹雪芹十年增删扩展,却增加了一些清朝事和曹家事,所以现在《红楼梦》有明清曹红绿灰三色背景光,更具丰富性。
(六)脂批有一二十次提到“石头石兄”,有一二十次提到“芹、雪芹”,说明脂批是把石兄、雪芹分开称呼,当作两人;当然,两人都是作者。如,甲戌第五回“石头即作者耳”;第一回“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
甲戌第十三回,可卿托梦凤姐说到“树倒猢狲散”之语,有朱眉脂批“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曲指三十五年,哀哉伤哉,宁不痛杀”。“树倒猢狲散”是曹寅晚年常说之语,这里脂批就是怀念曹寅。同回脂批“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这个“三十年前”和前面“三十五年”是对应的。而且,脂批有十余次提到“三十年”前如何如何,似乎过来人脂批对三十年前有隐语隐事隐情,不只是怀念之意。脂批在暗示什么,脂批应是知情人。脂砚作此批时,曹雪芹尚在。脂砚与曹雪芹是同时代人,一个写书(披阅增删),一个批书。以上两条批语对看,“作书人”就是暗指曹寅。脂批很复杂,批的最多的两人,一个年纪大一些,上认识曹寅,下认识曹雪芹,有时候署名畸笏,应是过来人;一个年纪轻一些,和曹雪芹同时代人,有时署名脂砚,应是知情人,还应是女性。这个脂砚和曹雪芹关系很深“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由于“石兄”这个名字比较隐晦,不事张扬,后人渐渐忽略忽视了石兄。到了民国时期,胡适考证找到了曹雪芹,断章取义,就把楔子前面大半段的石兄抹去了,认定曹雪芹是单一作者。曹雪芹是作者没错,但不应该把石兄忽略,以至百年不得补缺堵漏。苍天呀,大地呀,石兄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默默呆了二百余年,想不到这荒唐事还是砸在自己头上。石兄并不想出名谋利,有些事还是要还历史本来面目,以便更好的理解《石头记》。《红楼梦》石兄的著作权是此书楔子(前言)白纸黑字所赋予的,不容否认;就如此书楔子赋予曹雪芹著作权一样,两人同等待遇,同样生辉。在下不才,人微言轻,建议以后出版《红楼梦》,在书面书脊版权页标注:前八十回作者:石兄 曹雪芹;后四十回作者:无名氏;整理: 高鹗 程伟元。
那么,石兄是从何时写作《石头记》的,石兄是何许人也?按书的传承路线、传承时间、传承人数、书的内容,此书应该在曹雪芹“披阅增删”前传承了几十年。因是初稿,半成品,所以范围很小,也就一家一户小圈子传承。时间约在康熙后期到乾隆前期。曹雪芹披阅增删创作用了十年时间,在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年,脂砚完成了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石兄写作此书花费时间不会少于十年,前期构思谋划画也得几年。《红楼梦》一书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庞大复杂,有明末一些政治历史文化风貌,有清康雍乾一些人物事件和宫廷投影,还有曹寅家事侧影虚影。有一个人可以把这三者绾系起来,或者说,可以把明清曹三个环串起来,这个人就是曹寅。曹寅这个人很复杂,政治身份是满清,血统是汉族,集官商文一体。在扬州刻印《全唐诗》等文化书籍,扬州几十万血腥气还没散完。曹寅后来民族情感波动,内心压抑不住焦灼焦虑。最早晚晴时徐珂就认为曹寅是《红楼梦》作者,以后多有人持有此说法。我们拉开眼光来看,在《红楼梦》的源流中,曹寅是一个节点,是一个扣。此公有迷有隐,深意藏焉。
(七)曹寅这个人很可疑,此人一方面善做官会经商,另一方面会做文化事业和笼络江南名士,自己还会作诗写书。说明此人八面玲珑,游刃有余,也就是会“假语假话”行世,蒙上欺下惑众,还要暗地写有“碍语”的书,是“真事隐”,也是“真士隐”。曹寅的知识储备也比较丰富,可以支撑《石头记》写作;曹寅写作才能也够了;在江宁扬州苏州任职二三十年,写作时间也够了;写作动机也有了,就是弘扬中华文化,鞭挞一些丑恶行径;另外投影传承家事,夹带私货。曹寅青少年时期,曾做过康熙伴读和侍卫,跟康熙关系比较好。所以曹寅比较熟悉皇家生活和皇家宫廷,所以《红楼梦》中有什么九龙金匾、宫门九重、大门五门之类和宁府祭宗祠、荣府大堂、大观园等有一些皇家气息皇家影子,不足为怪。曹寅(石兄)写皇家皇宫生活也就是《红楼梦》中奢靡繁华生活比曹雪芹有优势,写宝玉(皇子)也比曹雪芹有优势。可以说,曹寅各方面写作条件比较成熟,说曹寅写作《石头记》不是空穴来风,而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之事。曹寅后期常说一句话“树倒猢狲散”,也是预料到了曹家将“树倒猢狲散”,常说此话,以警示后人。第十三回,可卿托梦凤姐道:“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了”。曹寅不幸言中了,曹家后来果然衰败被抄,子孙流散。我猜曹寅在扬州做文化事业开始,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写《石头记》,步《全唐诗》后尘,并使之传世。写《石头记》这样一部文化巨著,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需要耗费很多心血,所以曹寅是累死的,一个小小疾病风寒蔓延就能击倒他。估计曹寅临死前安排了后事,使《石头记》书稿得以传子传孙,并在曹頫曹雪芹手里再造辉煌。所以曹寅之孙曹雪芹不会也不敢否定祖上著作权,只能毕恭毕敬自称是“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尽全力完成《红楼梦》书稿。至此,我还是认可乾隆年间1750年左右曹雪芹在北京西山香山黄叶村等地著书十余年,和敦诚敦敏张宜泉永忠明义等有交集。专家多有论述,此不多言。曹寅是是石兄,写《石头记》有何证据呢?
(八)曹寅初创《石头记》,本人只说三点浅见:一,曹寅晚年作《巫峡石歌》,歌颂的是女娲造补天之石遗落巫峡,这是曹寅自喻。刚好《石头记》中也有一块女娲造补天之顽石遗落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之下,和巫峡之石遥相呼应。《石头记》中的补天之石后来下凡到人间走了一圈,返回青埂峰下,石上有书,也就是石兄(曹寅)创作了一部《石头记》。曹寅写《巫峡石歌》应和《石头记》有对应关系,其一,石歌者,歌《石》也,写《石》也。其二,石歌者,石哥也,石兄也。石兄写石。其三,《石歌》对应《石头记》,一诗一小说,同源同根,同是女娲造石,同是一人所作。这些都暗示曹寅写《石头记》。
二,曹雪樵——曹雪芹,一脉相承,共著《石头记》。看官注意,曹雪芹之名“披阅增删”是出现在《红楼梦》正文楔子后端,而本书开端楔子开始就写石兄(曹雪樵)写作《石头记》,这就有个前后顺序辈分祖孙传承关系。“在下”在书中取曹雪芹之名就是为了要指向曹雪樵,曹雪芹(孙)是从曹雪樵(爷)而来,《红楼梦》是从《石头记》而来。看到曹雪芹就会想到曹雪樵,这两个名字怎么长得这么像,这是啥意思?这就是作者的目的,是把此书往曹寅引,往曹家引,引起读者思考,作者的目的就达到了。脂砚“寅”字批、“命删”批、“南巡”批、“西”字批等也把此书往曹家靠,作者批者合力把此书往曹家靠,这是何意。后人就把此书和曹家联系起来,和曹寅联系起来,继续追寻下去,此书一些地方映射了曹家,曹寅就是《石头记》初稿作者。《石头记》这本书和曹家脱离不了干系,《红楼梦》成书流传,曹寅曹頫曹雪芹一干人是“主犯”。
(九)曹寅初创《石头记》之三:
第五十四回,女先儿说书《凤求鸾》:
女先儿道:“这书上乃说残唐之时,有一位乡绅,本是金陵人士,名唤王忠,曾做过两朝宰辅。如今告老还家,膝下只有一位公子,名唤王熙凤。”……女先生又说道:“这年王老爷打发了王公子上京赶考,那日遇见大雨,进到一庄上避雨。谁知这庄上也有个乡绅,姓李,与王老爷是世交,便留下这公子住在书房里。这李乡绅膝下无儿,只有一位千斤小姐。这小姐芳名叫作雏鸾,琴棋书画,无所不通。”
《红楼梦》中,王仁,忘仁也;王忠,忘忠也。依王仁就是“忘仁”之说(贾琏说王仁就是“忘仁”),那王忠就是“忘忠”之意,也就是对朝廷不忠之意。这个王忠是指谁?王忠是公子王熙凤之父,金陵人士,和李乡绅(李煦)是世交。这个“王忠”应是指曹雪芹祖父,也就是指曹寅。曹寅是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监御史,并在扬州主持刻印《全唐诗》等中华传统文化书籍。在此时期,和具有民族气节的姚潜、唐允甲等交往甚密;另外,顾景星,这位具有民族气节的人士是曹寅舅父,曹寅对其敬仰有加;这些对曹寅的民族认同感都会有影响。曹寅后十年兼在扬州刻印中华经典书籍,而且也是病逝在扬州,扬州的人文历史、社情民情必将深刻影响曹寅,曹寅后期的思想、情感发生变化,这不会奇怪。曹寅奏章曰:“两淮事务重大,日夜悚惧,恐成病废,急于将钱粮清楚,脱离此地。”这也是曹寅矛盾心态的流露,或许是被扬州屠城的英魂冤魂缠绕,不堪重负,良心受责,才有此心态。正因为曹寅后期思想、情感发生了变化,民族认同感滋生,对清廷也暗中不满起来,所以才影响到子孙曹頫曹雪芹等人,曹雪芹写《红楼梦》才会有那么多讥清内容和不满倾向。曹雪芹点一“王忠”(忘忠)、“金陵人士”、“和李家世交”,其意恐怕也在此——作者是受父祖影响的。曹寅“伤心人醒扬州梦”,曹雪芹“扬州旧梦久以觉”,一个“醒”梦,一个“觉”梦,两人都有“觉醒”之意。曹家最后被雍正抄家,恐与此不无关系。雍正敏感到曹家有“忘忠”之意,果断一抄了之。曹家子孙对此耿耿于怀,著书当然也对清廷和皇帝不客气,书中出现一些不满清廷“言论”也就不足为怪了。或者,这个“忘忠”也是指曹頫,曹頫被抄被整被枷,“忘忠”是肯定的了,不反就算是好的。曹雪芹血气方刚,思想深刻,“忘忠”也不足为怪。曹寅在《放愁诗》中曰:“千年万年,愁不敢出”。其孙曹雪芹在《红豆曲》即“血泪曲”中曰:“忘不了新愁与旧愁。”此三“愁”也可作“仇”解。祖孙二人的“愁”(仇)是什么?总之,“王忠”“金陵人士”“和李家世交”和曹家有牵连。《红楼梦》中有“金陵情结”,“金陵情结”也就是“民族情结”。金陵曾为六朝古都,为历代文人反复吟咏,已成为一个中华的文化符码。女先儿说书外有个“王忠”,而且是“金陵人士”,照应曹家。曹家也是金陵人士,宝玉和十二钗也是金陵人士(第五回)。《红楼梦》中故事套故事,你说个什么地方人士都可以,偏说“金陵”,这是作者的“金陵”情结在作怪。“金陵情结”就是“民族情结”。
曹寅家三代四人任江宁织造六十余年,深受金陵文化(含杭州扬州一带)也就是中华文化的熏陶浸染,积淀有“金陵情结”“民族情结”“民族认同感”,应是情理中事。曹家本为汉人,认祖归根,也不是怪事。据专家统计,《红楼梦》(前八十回)反复提及言及“金陵”(南京)一词达二十五次之多,但他们漏掉了非常重要的第五十四回“本是金陵人士,名唤王忠”这一处。这一处的“金陵”为什么非常重要,因为这一处作者特意写到“王忠”“金陵人士”“和李家世交”。 还有,作者借女先生说到“李乡绅”, “王老爷和李家世交”。 李乡绅,李煦者也。李煦正好和曹寅是“世交”,曹寅娶的还是李煦的妹妹(李煦曰“臣妹”)。这又是巧合吗?这个“王忠”“金陵人士”“和李家世交”绝不是作者随意点之,定是作者刻意而为,含有别意,也就是点出“曹家”之意。因为曹家也是“金陵人士”,也是“和李家世交”。把“金陵人士”“和李家世交”及“忘忠”联系起来,也就是“曹家”有“忘忠”之意。另外,点出曹家“忘忠”之意,也是和此书的“讥清”倾向有联系的。作者写此书,总体上既不愿读书人事事处处比附曹家,但又不能排除曹家,曹家是此书的侧影。
(十)由于此书有较多的明皇家元素,还有一种可能,明皇家后人创作了此书《石头记》。此书辗转流传到曹寅手里,因曹寅重刻重印《全唐诗》等古文化书籍,具有吸引力。曹寅“忘忠”(王忠),良心未泯,保护此书,并传到曹頫曹雪芹手中。曹雪芹十年披阅增删,将此书扩展再创作为《金陵十二钗》八十回本,也就是当今的《红楼梦》前八十回。从此书成书流传来看,曹寅应是个节点,只有曹寅才能把明清曹三个环串起来,此书必经过曹寅之手。“石歌”者,石哥也,石兄也。
曹雪芹为什么非常尊重石兄,因为石兄是曹寅,曹寅是曹雪芹的爷爷,号雪樵。不管这本《石头记》是谁创作的,但是从曹寅手里传下来的,所以曹雪芹对石兄(爷爷)非常恭敬,不敢越雷池半步。不管自己熬干多少心血,耗费多少岁月,甚至搭上性命,也只能说自己是“披阅增删”者。曹雪芹——曹雪樵,两者联系如此紧密,特犯不犯。曹雪芹此名非大名,非父母取名;曹雪芹自取笔名别号,指向曹雪樵,其意何为。“在下”向“作者”(石兄)看齐,孙子紧跟爷爷,传承事业,共创巨著。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中,在“一时,只听自鸣钟敲了四下”处,有脂批:“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有多人论证,此书并不避“寅”字讳,如:第十回写秦可卿的病“寅卯间必然自汗”;第十四回写凤姐“至寅正,平儿便请起来梳洗”;第二十六回写薛蟠将“唐寅”误认作“庚黄”;另还有六十九回天文生对贾琏说尤二姐“明日寅时入殓大吉”。 还有两处,此不烦举。
按说脂砚批此书是一个字一个字看过来,批过来,脂砚明明知道《石头记》不避“寅”字讳,脂砚还这样批“寅此样写法,避讳也”,寓意何为,啥意思?这就是“此地有银三百两”手法,这是和“寅”字套近乎,就是要把此书和读书人目光往“曹寅”引。为什么写书人曹雪芹和批书人脂砚都要把此书和读书人目光往曹寅身上引,也就是要读书人探究此书和曹寅有关系,暗指《石头记》是从曹寅手里流传出来的,“三十年前作书人”是谁?这是家族的荣耀,不要忘了曹寅。另外,还有多人通过隐形证据和合理推论,曹頫也和《红楼梦》有关,曹頫也参与了此书创作或批书,恕不详引,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总之,《石头记》(《红楼梦》)这本书曹寅脱离不了干系,是重大“嫌疑犯”;曹家祖孙三代(家族)接力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和批书,所以此书有一些曹家身影,不足为怪,这也有一些历史资料佐证。《红楼梦》手抄本最早是在乾隆中期,从北京和曹雪芹有接触的贵族圈子里传开的,因为他们有实力有财力抄传厚厚的此书,红学家多有论述,此不详引。脂砚畸笏只是在家族小圈子里传阅抄评此书,而且重点是评,不是传。
(十一)再说另一种可能,这本原始《石头记》的源头不在曹寅这儿,而在前面,曹寅只是截留了。曹寅编印《全唐诗》,并要重印一些古文化书籍,具有吸引力,一些文化人和文化书籍就流向曹寅。这本书就撞到了曹寅。曹寅有眼力,慧眼识珠,知道这是好东西,国宝级别,就截留了。曹寅看出此书有“碍语”,就深藏不露。以后,曹寅病危时,做了重要安排,把此书传承到子孙。时光荏苒,此书到了曹頫,又到了曹雪芹手里。曹雪芹由于受祖父曹寅影响,从小酷爱读书,喜欢写作,以后成长为文学大家,写作天才。曹雪芹读了这本《石头记》,深受启发,激发灵感,通灵天地,创作了一本绝世之作《红楼梦》。总之,这本《石头记》是从曹寅手里流传出来的。脂批十几次提到“三十年”前事,“三十年前作书人”等,就是暗指“三十年前”有隐情隐事;书的正文楔子也暗指此事,两厢照应。甲戌第一回,脂砚在“曹雪芹十年披阅增删”处批“作者之笔狡猾之甚”。这个作者是指“石兄”,石兄初创“石头记”,却把自己隐藏起来,表面是一个说人话会写书的石头。“狡猾之笔”也是指曹雪芹,曹雪芹说自己是“披阅增删”,也把自己隐身在幕后。所以脂砚没有肯定谁的著作权,也没有否定谁的著作权;也就是没有肯定曹雪芹的著作权,也没有否定石兄的著作权。可以肯定的说,《石头记》第一作者石兄没有在这本书封面上署上自己的大名,如果署上名,后面的增删者、批书者、印书者是不会拿掉的。曹雪芹正因为看到石兄(爷爷)不在封面书内署名,自己就更不会在封面书内署名,只好在楔子中保留原文原貌,是尊重附和石兄之意。而说自己是“披阅增删”者,并自取别号笔名“曹雪芹”,直追“曹雪樵”,子承祖业之意,脂砚之笔也“狡猾之甚”,她知道这本《石头记》著作权很复杂,一两句话说不清楚,所以含糊的说“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重点是两位作者为什么要在“作者”这个问题上“瞒蔽”读书人,就是因为有“真事隐”、“真士隐”,所以才要“瞒蔽”,要“烟云模糊”。咋整,当一个人一件事一两句话说不清楚的时候,意味什么?那就意味着这个人这件事说不清楚。果然如此。原始《石头记》中多有一些吴语南语,后期《红楼梦》北京语言占主导,这就可以从南北语言这个角度佐证曹雪芹是在《石头记》基础上增删扩展而来,也可以解释《红楼梦》中的南北现象。《石头记》初创在江南金陵一带(南京、扬州、杭州、苏州等),所以有较多的吴语南语现象,曹雪芹还删改了一些。《红楼梦》中有较多的南北现象,如:语言有南北现象,园林有南北现象,服饰打扮有南北现象,还有吃饭饮食、土炕绳床、大脚小脚等有南北现象。《红楼梦》中的南北现象也证明曹雪芹是在一书《石头记》的基础上十年再创造,这也证明有第一“作者”石兄的存在。但最后的统稿提高含金量是“在下”曹雪芹,最后的艺术成型是曹雪芹。曹雪芹把此书推上艺术顶峰,这才是天才之作。
十二,我们再来看看《红楼梦》(石头记)诞生成长的线路图。曹寅身处明清曹家时空交汇点,从时间来看是康熙时期,正是明清全面交替时期。康熙平定内外之后,清朝全面建立起来,这也是曹家发迹时期。从空间看,曹寅做到苏州、南京(江宁)、扬州织造,并兼任两淮巡盐御史,四次接驾康熙,达到事业顶峰。曹寅的发迹路线图正好和《红楼梦》的诞生成长路线图吻合。《石头记》这本书像幽灵一样,从石头城(南京、金陵)诞生冒仙气,以后这股烟团仙气到过扬州、杭州、苏州、如皋等地,这些地方都留有《红楼梦》的踪迹,“草蛇灰线”是也。这本书后来到了曹寅手里,隐藏了一段时间。以后,这本书经曹頫曹雪芹之手北上到了北京;再以后,这本书从城里贵族圈转到京郊香山西山一带,到过黄叶村(不如著书黄叶村——敦诚),到过深山广泉寺(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张宜泉),等地。江南金陵一带,含南京、扬州、杭州是《红楼梦》的诞生地,北京是《红楼梦》的生长地,移栽迁徙,远缘杂交。《红楼梦》的风格,既有江南的细腻湿润,又有北方的豪迈大气;既有小桥流水,又有枯树老鸦;既有蜻蜓立荷,又有大漠孤烟;既有亭台楼阁之景致,也有四方八正之宫殿,等等。
曹雪芹久居北京,生活生存和创作《红楼梦》,时隔三十余年,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左右,曹雪芹回了一次江南,时间“一载馀矣”(敦敏)。有人说曹雪芹这次回江南,是给某大官做幕僚或西宾,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可靠,第一,给大官做幕僚或西宾,不是说做就做说走就走的。第二,曹雪芹人生后期最重要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创作《红楼梦》,曹雪芹绝不会放下此书创作去给什么人做幕僚之类,脂批说“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是最好的注解。曹雪芹为什么要重返金陵、南京、扬州等地,就是心中有金陵情结,有江南情怀,也是要探寻追踪《石头记》线路图。曹雪芹的“扬州旧梦”“秦淮旧梦”萦绕不去,所以非要故地重游,以释心怀。这在书中也有反映,曹雪芹借贾雨村之口说“去岁我到金陵地界……(宁荣)二宅相连,竟将大半条街占了……隔着围墙一望,里面厅殿楼阁,也还都峥嵘轩峻;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树木山石,也还都有蓊蔚洇润之气,哪里像个衰败之家”。这是曹雪芹时隔三十余年隔着围墙看自家老宅老园子的感受,心里酸楚,不言而喻。估计这次曹雪芹重走了《石头记》诞生飘移线路,这更有助于《红楼梦》的创作。探寻追踪《石头记》是要保密的,所以不为外人所知。“秦淮风月忆繁华”(敦敏《赠芹圃》)。曹雪芹回京后,估计向敦敏讲起了曹家当年的“繁华”,而曹雪芹现在是“卖画钱来付酒家”(同上),“举家食粥酒常赊”(敦诚《赠曹雪芹》)。富贵转为贫穷,现实版“好了歌”,这些最终都反映在《红楼梦》里。《红楼梦》经过几十年漂泊,最终经曹雪芹之手,渐渐长大长美。
作者石兄在楔子中自云:“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这是一段江南乡村生活写照,不是北京西郊生活场景。茅椽蓬牖,用蓬草茅柴搭建的房屋;瓦灶绳床,旧时江南常用之物;风晨月夕,晚睡早起写作《石头记》。这位石兄,原是“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王孙公子”,后来落难到江南乡村,虽生活简朴,吃住简单,但“襟怀”坦荡,“笔墨”酣畅,仍坚持写作“石头记”。曹雪芹此去江南,也是去追寻石兄的足迹,重新感受江南风土人情。
第六十七回“见土仪颦卿思故里”,薛蟠从南方回来,带给宝钗一箱有南方特色的土物,如:笔墨纸砚,扇子扇坠,花粉胭脂等小物件。宝钗送一部分给黛玉,黛玉看到这些家乡的土物,勾起思乡之情“惟有林黛玉看见她家乡之物,反自触物生情,想起父母双亡……不觉又伤起心来”。这也是在现实社会里,曹雪芹在北京看到这些南方小物件,也勾起思乡之情。曹雪芹自小如黛玉一样“父母双亡”。黛玉这一段写的非常真切,是曹雪芹思乡之情的真情流露。曹家四代在江南金陵一带六十多年,金陵应该说就是家乡。曹雪芹在金陵出生,长到十三四岁北上。少时的记忆是最深刻的,萦绕难忘。所以曹雪芹决定回南一次,故地重游,重新体验江南风情,充实《红楼梦》创作。据版本专家说,第六十七回是新添加的,或做了重大改动。庚辰本就缺失第六十七回。也许曹雪芹从江南回来,对六十七回做了重大改动,加了薛蟠回南带小物件及黛玉睹物思乡伤感一段,以聊补自己思乡之情。
《红楼梦》成书以后,流传到北京贵族圈旗人圈,是从这里传开扩大影响的,因为这些贵族官家有银子可以抄传厚厚的此书。而且,此《红楼梦》写的是贵族奢华富贵的生活,宝玉有众多姐妹丫鬟围着转,很对他们口味。实事求是说,《红楼梦》最早是从北京贵族圈旗人圈传出传开的。《红楼梦》影响逐渐扩大,影响往上走,传到和珅和乾隆帝手里,他们也看好此书。乾隆初看此书,感觉是写自己,乾隆这种感觉是对的,《红楼梦》有皇家气韵,有皇宫氛围,宝玉有皇子基因。
南《石头记》,北《红楼梦》,这在书里也有照应。南京有甄家,京都有贾家;南京有甄宝玉,京都有贾宝玉。两个宝玉,一模一样,长相性格思想说话都一样,简直就是照镜子。实际上两人就是一人,这是曹公笔法。甄贾一家,真假一体;南北二书,实为一体。至此,《红楼梦》到了社会层面,大受欢迎。《红楼梦》是个漂亮姑娘,但神秘的面纱始终未掀开,朦胧中,美人更显神秘风流,兼美钗黛。
这本《石头记》从起始到初创到流传,也是千难万难。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之最后一块补天石,从天上遗弃在大荒山,从仙界到红尘,又从生活到书本,在历史长河中沉浮漂流,碰巧撞到了曹寅,又流传到曹雪芹手里,曹雪芹使之灿然生辉。事物曲曲折折,到再造《红楼梦》,历经三万六千五百天,中华文化之大幸。事之偶然,势之必然。“曹雪芹”是笔名,“石兄”也可以是笔名;“石兄”是假名,“曹雪芹”也可以是假名。咋整。
(2024年2月26日14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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