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将黑未黑,是燕京一天中最尴尬的时候。
路灯还没亮,写字楼的窗户反射着最后一抹死灰色的日光,像无数双闭合前的眼睛。洛天把电动车停在路边的梧桐树下,取下头盔挂在车把上,解开外卖箱的卡扣,从里面端出一份沉甸甸的砂锅粥。
保温箱打开的一瞬间,白雾裹着海鲜的鲜甜涌出来。
他用拇指在手机屏幕上按了一下,抬头看了眼左前方那栋挂着金色logo的会所——这是燕京最顶级的会员制私人会所之一,外墙贴着意大利进口的洞石,门口铺着深灰色的花岗岩台阶,连台阶缝里的草都是专人打理的进口品种。
洛天垂下眼帘,又看了眼手机屏幕。
**【订单号:A72049**】 **【客户备注:301包厢,到了打电话,不准敲门,不准按门铃】** **【送达剩余时间:4分32秒】**
四年多了。
他从非洲回来的那天晚上,燕京的空气就是这股味道——PM2.5和下水道反上来的腥臭味,混着高档小区修剪过的草坪散发出的化学香精味。当时他站在机场到达口,手里捏着一张皱巴巴的外卖员入职通知单,笑了。
那是一种只有见过真正绝望之后才笑得出来的笑。
洛天迈上台阶,推开会所的玻璃门。门很沉,双层中空玻璃,隔音效果极好。一进去,外面的车流声像被人掐断了似的,瞬间消失。大堂里弥漫着沉香精油的熏香味,前台坐着一个穿黑西装的年轻姑娘,妆容精致,看见他进来,嘴角微微往下撇了一下,目光落在他的外卖箱上,立刻收回视线,低头继续翻手机。
“外卖,301包厢。”洛天说。
“电梯上去右转,别走错。”前台头都没抬。
他没有去坐电梯,而是绕过大堂,推开了安全通道的门。安全通道的灯是声控的,脚一踩上去,顶上传来“咔嗒”一声脆响,惨白的光管连着亮了三层。
洛天沿着楼梯往上走,每走一步,心里的数字就跳动一下。
四层。
他一共在海外佣兵的圈子里待了八年。前三年是地狱,中间三年是人间,后两年——他成了地狱。
代号“逍遥”。
血狼盟成立至今三十二年,历任佣兵数以万计,能被授予“传奇”称号的不足四十人,而在这四十人里,晋升“兵王”的,只有六个。
洛天是第六个,也是血狼盟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个。
他是黄金级佣兵时完成过西非政要护卫任务,四十一天零伤亡;他是传奇级时单人深入索马里营救人质,十二名人质全部生还;他是兵王级时在巴尔干半岛以一敌百,血洗了一个整编雇佣兵团。
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
现在他只是洛天,美团众包骑手,日收入三百到四百,月休两天,租住在燕京五环外一间月租一千八的隔断间里,与隔壁大叔的鼾声和楼下的电动车充电桩为伴。
安全通道的门上贴着一张“出口”标志,荧光绿的,在惨白的灯光下显得刺眼。
洛天推开门,走进了走廊。
三楼走廊铺着灰蓝色的地毯,走上去没有一点声音。墙壁上挂着几幅不知真假的油画,清一色的抽象派,色彩浓烈得像被人泼了一脸。壁灯是暖黄色的,光线从灯罩边缘漏出来,在墙上画出一圈圈柔和的光晕。
301包厢的门上挂着一块铜牌,刻着烫金的罗马数字。
门没关严,露出一条缝。
洛天走到门口,正要敲门——
门从里面被人一脚踹开了。
一股浓烈的酒气裹着烟味涌出来,洛天闻到里面有威士忌、红酒、雪茄,还有某种很贵的古龙水。地上洒了几瓶红酒,酒液顺着地板的纹路漫延,深红色的,在暖黄灯光下像血。
“他妈的,我让你去死你听见没有?!”
一个穿着白色polo衫的青年男人站在门内,满脸通红,脖子上青筋暴起,额角有一道细细的血痕,正从眉毛上方往下淌。他身后站着一个穿金色高跟鞋的年轻女人,妆容精致,头发盘得很高,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在灯光下闪得晃眼。女人半边脸红肿着,眼眶含泪,死死抿着嘴不说话。
再往后,包厢里的沙发上坐着一圈人,男男女女七八个,有的低头看手机,有的举着酒杯似笑非笑地看热闹,就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句话。
白色polo衫的男人叫洛明远。
洛天认得这张脸。
不是因为他在血狼盟的档案里看过洛家所有人的资料,而是因为这张脸和某个人长得太像了——洛镇山,洛家现任家主,也是洛天的亲爷爷。洛明远是洛镇山幼弟之子,洛家的旁支嫡系,在家族里算是排得上号的子弟。
说起来,洛明远还得叫洛天一声“哥”。
洛天垂下眼帘,目光落在手里端着的砂锅粥上,双手稳稳地托着,粥汤在碗里纹丝不动。
“滚一边去!”洛明远看见门口站着个穿黄色马甲的外卖员,那股子邪火立刻找到了出口,伸手就往外推了一把。
洛天没有躲。
洛明远的手推在他胸口,发出一声闷响,但洛天的身体纹丝未动,连端着粥碗的手都没晃一下。
洛明远愣了一下,醉醺醺的眼睛盯着眼前这个穿着劣质黄色冲锋衣的外卖员,嘴里骂道:“还傻站着干什么?我说了滚没听见?死聋子?”
洛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没有任何情绪,不是愤怒,不是屈辱,甚至不是漠然。
是一种在血狼盟的战场上待久了才会有的眼神,面对任何一个活人时,瞳孔会微微一缩,像狙击手的瞄准镜对准目标前的那一瞬间——还没有任何杀意,只是本能地、精准地、冰冷地评估一切。
这具身体的体重目测七十五公斤,酒精摄入量约两百毫升,眼神涣散但攻击意图明确,右手无名指上有婚戒但左手中指也有,应该是刚从婚宴之类的场合出来。
动手的话,零点三秒可以击碎喉结,零点五秒可以断其右臂,零点八秒可以完全制服。
但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洛明远身上穿的那件白色polo衫,在胸口的位置,绣着一个小小的“洛”字。
那是洛家的族徽。
洛天的母亲死之前,最后看的东西,也是那个字。
“301包厢,您的餐。”
洛天开口了。
声音不大,平平淡淡的,像在说一件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事。
他把砂锅粥往前递了递。
洛明远已经转身走了两步,听见这话猛地回过头来。包厢里的几个男人发出了低低的笑声,有人吹了声口哨,说:“明远哥,人家骑手兄弟等着送餐呢,你倒是接一下啊。”
洛明远的脸色更难看了。
他松开怀里那个女人的肩膀,转过身来,朝洛天走了一步。
就是这一步,让洛天的记忆回到了很多年以前。
同样是洛家的人,同样是这个表情——居高临下,鼻子朝天,好像别人都是路边的垃圾,不够资格跟洛家的血脉站在同一片土地上。
十五岁那年,也是这样。
母亲死在洛家大宅偏院的那天晚上,没有人来收尸,只有管家赵叔偷偷给她盖了一张白床单。他被从佣人房拖出来的时候,看见洛镇山站在正厅的台阶上,穿着一身深灰色的唐装,身后是洛家正堂亮着的灯,像一个被光影烘托出来的神明。
那个神明说:“从今往后,你不再是洛家子孙。”
十五岁的洛天没有哭。
他就那样盯着洛镇山的眼睛看了三秒钟,然后转身,走了出去。
那一年,他从燕京到南方沿海城市,在码头上做了一年的搬运工。十六岁生日那天,一个自称是“引路人”的黑西装男人找到了他,给了他两个选择——要么去死,要么去活。
洛天选了后者。
后来的事情证明,血狼盟的训练营确实比死更难熬。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餐放在这里了,麻烦您签收一下。”洛天把砂锅粥搁在包厢门口的茶几上,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签收界面。
洛明远伸手拨开砂锅粥,粥碗在茶几上打了个转,盖子掀开了,热气混着皮蛋和瘦肉的香味冒出来。
“我不签。”
洛明远盯着洛天,打了一个酒嗝,说:“你知道这一锅粥多少钱?三百八十八。你知道我今晚在这桌饭上花了多少钱?你他妈送十年外卖都挣不到。一个臭送外卖的也敢往我面前站,谁给你的脸?”
包厢里安静了一瞬。
坐在沙发最里面的那个戴金丝眼镜的男人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淡淡地说:“明远,差不多得了,跟一个送外卖的较什么劲,掉价。”
洛明远没理他,往前又走了一步。
这时候,那个脸颊红肿的女人终于开口了。她的声音有一点抖,但语调很平静:“明远,别把火撒在外人身上。你要是不高兴,打我骂我都随你。”
“你给我闭嘴!”洛明远回头吼了一声。
女人哆嗦了一下,不再说话了。
洛天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
他的手指在屏幕上悬停了一秒——签收界面的倒计时还在跑,剩余时间已经不多了。
某种东西在他的胸腔里微微震动了一下。
不是愤怒,不是怜悯,是更底层的、更古老的、来自骨髓里的东西——那种在血狼盟被反复打磨了八年之后留下的烙印。
他在战场上见过太多这种人。
仗着背后的势力欺负弱者,以为自己不可一世,以为拳头够大就可以为所欲为。这种人最后都死得很惨,无一例外。因为这个世界从古至今都遵循同一个道理——你拿刀欺负手无寸铁的人,就一定会遇见比你更不要命的人。
“请您签收。”
洛天又重复了一次。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送过多少单外卖了。三百六十七单,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每一单的送达时间、签收情况、客户评价,都在他的手机里有一份备份。不是因为他在乎评分,而是因为这是他的计划——用最平凡的方式融入这座城市,把所有的痕迹都变成数据,把数据变成保护色。
监控会拍到他送餐,同事知道他跑腿,房东知道他交租。
没有人会怀疑一个外卖员。
洛明远终于爆发了。
他一拳朝洛天挥过来。
在洛明远眼里,这一拳应该是稳准狠的,足够把这个不识趣的外卖员打得满地找牙。但在洛天眼里,这一拳太慢了,慢得像龟爬。
洛天一侧身,拳头擦着他的耳朵过去,带起一阵风。紧接着,洛明的整个身体因为挥空而失去平衡,朝前扑了过来——洛天没有去扶他,也没有去推他,只是往旁边让了半步。
洛明远扑倒在门框上,额头撞上了门沿的铁质装饰条,发出一声闷响。
“啊——”
洛明远捂着额头蹲了下去,血从他指缝间渗出来,滴在地上灰蓝色的地毯上,洇成一朵朵深色的小花。
包厢里顿时乱了。
“明远哥!”
“你他妈的——”
两个穿黑西装的贴身保镖从包厢角落里站起来,一左一右朝洛天冲过来。这两个人不简单,步伐沉稳,呼吸均匀,肌肉线条在西装下隐约可见,不是普通的安保人员,更像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职业保镖。
洛天扫了一眼他们的动作。
左边那个是锁喉的起手式,右边那个是抱腿的预备姿态。标准的俄罗斯桑搏体系格斗术,两两配合的战术配合。
他在血狼盟里见过这种配合,大概八百多次。
洛天没有后退。
他把手机揣回兜里,往右迈了一步,左脚勾住了左边保镖的脚踝,同时右手一掌推在右边保镖的胸口。这两下子幅度不大,速度也不快,但角度极其刁钻——左边保镖脚下一绊,整个人朝前栽倒,脑袋撞上了茶几的边沿,发出一声脆响;右边保镖被推得倒退三步,后背撞上墙壁,发出一声闷响。
一秒都不到。
两个人全部倒地。
包厢里彻底安静了。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洛天,像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洛天拍了拍手,蹲下来,把洒了一半的砂锅粥碗扶起来,重新盖好盖子,还用纸巾擦干净了茶几上的粥渍。
他直起身,走到洛明远跟前。
洛明远蹲在墙角,额头上包着一条女人的丝巾,血迹在丝巾上染出一朵红梅。他仰头看着洛天,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洛天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没有笑。
没有嘲笑的表情,没有蔑视的眼神,甚至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他只是看着洛明远,像看一只蚂蚁。
“301包厢的餐已送达。”他说,“祝您用餐愉快。”
说完,他把签收界面翻到洛明远面前,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麻烦您,签个字。”
包厢里一片死寂。
沙发里那些刚才还在看热闹的人此刻面面相觑,有人把酒杯放下了,有人站了起来,有人开始偷偷摸口袋里的手机。
戴金丝眼镜的男人把酒杯搁在桌上,站了起来。
他比洛明远高出半个头,身上的西装一看就是定制的,面料在灯光下泛着低调的光泽。他的眼睛很锐利,透过金丝边眼镜盯着洛天,嘴角带着一丝玩味的笑。
“有意思。”他说,“一个送外卖的,身手这么好?”
洛天没理他。
“我叫秦牧白。”金丝眼镜男自顾自地说出了名字,好像这个名号本身就足以让任何人肃然起敬,“你今天打我兄弟的脸,就是打我秦家的脸。你信不信我一个电话就能让平台封了你的号?”
洛天终于偏过头看了他一眼。
秦牧白。
这个名字他知道。燕京秦家的嫡孙,三代商界巨擘之后,横跨地产、金融、新能源三大板块。秦家在燕京的地位虽然不是最顶尖的,但要想搞掉一个美团账号,确实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那你打吧。”洛天说。
“什么?”秦牧白愣了一下。
“我说,你打吧。”洛天抬起下巴,朝他身后的包厢努了努嘴,“你可以打,我也能打。你猜谁的电话更快?”
秦牧白的瞳孔骤缩。
包厢里的温度好像突然降到了冰点。
那个蹲在地上的洛明远终于回过神来了,他猛地站起来,扯掉头上沾血的丝巾,指着洛天,声音尖得像杀猪一样:“你——你给我等着!你今天别想活着走出燕京!你知道我是谁吗?!”
洛天认真地看着他,过了几秒钟,忽然笑了。
那是真的在笑,不是嘲讽,不是狂妄,而是一种看透了一切之后才会有的、带着点苦涩的微笑。
四年前,他在巴尔干半岛执行最后一次任务的时候,一个当地的地头蛇也是这么对他说的。
那条蛇后来被他打断了七根肋骨,在ICU住了两个月。
“我不管你是谁。”洛天说,“我就是一个送外卖的。你非要找事儿,那我奉陪到底。”
话音刚落,他的手机震了一下。
是一条推送消息——美团的系统通知,不是提醒他接单,而是平台算法的每日总结:
**【今日已完成:32单】** **【超时:0单】** **【差评:0条】** **【收入预估:356.5元】**
洛天扫了一眼,把手机翻扣回兜里。
洛明远转身冲出去要打电话叫人,而秦牧白则冷笑着往后退了两步,掏出了手机——他在拍洛天,高清晰度的镜头记录下了洛天的脸、洛天的外卖箱、洛天胸口的美团工牌上的名字。
所有人都以为洛天今晚要倒大霉了。
所有人都以为这个送外卖的死定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这个时候,美团的服务器上正有一个账号在发出警报——这个骑手的实名认证信息中,有一个隐藏的后台标记,不在任何系统的前端显示,只有少数几个有最高权限的人才能看见。
九局标记。
代号:“逍遥”。
隐入尘烟,意在回响
洛天关掉手机屏幕的时候,余光已经捕捉到了一个异样。
走廊尽头,消防栓旁边,站着一个人。
那人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帽兜压得很低,一手插兜,一手举着手机在发语音。在旁人眼里,这只是某个来会所消费的客人。但洛天的瞳孔缩了缩——那人的站姿太稳了,重心永远落在左前脚掌,是随时准备发力的姿态。呼吸频率也太均匀了,每分钟十二次,而正常人的呼吸在这种嘈杂的环境中不可能如此精确地控制。
更重要的是,那个人的右手——从夹克侧面露出的一小截,拇指侧面有一层薄薄的茧子,那是长期握刀留下的痕迹。
洛天认识这种茧子。
血狼盟的人。
他的手垂下去,指节微微弯曲了一下,像猛兽的爪子收拢又松开。
不,不对。洛天又在心里否定了自己。血狼盟不会用这种低级的跟踪方法。如果真要杀他,这个距离狙机早就响了。灰夹克的出现更像是一个警告,一个展示,一个“我们随时可以找到你”的公示。
**“逍遥。”**
四年了,这是洛天第一次在离开血狼盟之后,听到有人亲口叫出这个代号。
洛天没有回头看,左手捏着砂锅粥的纸碗底部,慢慢朝楼梯口走,走出第七步的时候,手机突然震了一下,不是美团通知,而是一条短信——陌生号码,没有归属地,没有服务商信息,末尾没有常见的短信来源标识。
**【逍遥,好久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