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逃脱(一)

千云山灵气浓郁,山中得草木精怪千万年来都受山神庇护,比外边野路子的精怪不知好多少倍。

山里成了精的,化了形的都是正经修炼的好妖,从不伤人性命,但兔妖岳璃厌恶人类,整座千云山都知道。

岳璃的修为在千云山能排的上前几,她灵智开得早,武力值强,山中哪一处打架没有她的身影。这兔子虽性子顽劣,但得山神喜爱,常会提点她的修行,在山中的名号不可谓不响。

妖大多数都不喜凡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但因着没有交集,谈不上厌恶。

岳璃却是明晃晃的厌恶,半点也不委屈自个儿地表现出来。她虽不会伤人性命,但也不会让闯进来的人好过就是了。

山中刚开了灵智的小妖不明白为何岳璃不喜欢凡人,但是一些修炼了上百年的妖却知道。

岳璃三十年前下过山,过了两年后被受了重伤的柳逸将一身血污的她背了回来,醒来后就成了这样,再详细的内情没人知晓。

修炼之法千万条,条条都能增长修为,像千云山这种靠吸收天地灵气修炼的是种法子,另外食人精魄也是种法子。

可妖只要修为上沾染了血,纵使往后不疯魔,也会为天道所不容,必有天雷惩治。

正道修炼的妖在渡天劫时,天雷只是象征的劈劈,若是走了邪门歪道,天雷会追着劈,直到灰飞烟灭。

人有好人坏人,妖自然也分好妖坏妖。

有些妖修炼颇为艰难,十年百年不见修为增长,又无庇护,物竞天择,为活下去,自然会打一些歪主意。

这些都是凡人所不知的,他们眼里,妖都是些面目可憎之辈。

妖不喜人,人也瞧不上妖。

凡人对自己所有未知且不能掌控的东西都带有天然的恐惧及憎恨,他们害怕妖,也恨妖,他们不分好妖坏妖,只要在人间发现妖的踪迹,是会人人得而诛之。

有些妖愤愤不平,便故意在人间惹是生非,再加之一些走投无路的妖杀人夺舍,这才使凡人对妖的憎恨达到了顶峰。

岳璃厌恶凡人,人间一趟,她觉着人的弯弯绕绕太多,虚伪得紧,比不上他们妖赤诚,有一说一。

她时常生计吓唬闯进千云山的凡人,扮鬼和化大蛇是常事,这是她多年来的经验,人最怕这两样。

每每见到凡人被她假扮的鬼吓得慌不择路,她便嗤笑不已:人竟然会怕鬼,难道他们忘了鬼生前也是人?

精怪寿命长,开智得百年,化形得百年,修炼得千百年。只要能化了人形的精怪,多少都有法术,好似比凡人厉害,其实也不然。

凡人只要好好为人,生生世世都能投胎做人,妖不是,他们若死了,没修出妖丹的,就会真的死,消亡于天地,哪里也寻不回。

妖不似人,亲朋好友一群,妖里多得是孤身一人的,毕竟不是任何草木、飞禽走兽都能开智、化形、然后修炼的。

像岳璃,她就从没见过父母,开智后,身边最亲近的人就是她兔子窝旁的柳树精柳逸。

岳璃前五百年多年都没有过名字,妖族里不兴这个,没妖会问你叫什么。只有修炼成仙后,升天前才会有个名号。

最重要的一点是,妖群里多得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妖,他们没进过学堂,没习过字,要想取个名还真算是个难事。

但这成了精的柳树不同,他已经修炼了上千年,别说人间,就连天界他也是去过的,学识和眼界在千云山都是首屈一指的,整个千云山的书加起来也没柳逸树洞里的多,取名自然不在话下,听闻他这名就是自个儿取得。

柳逸这般学识渊博,来找他求名的妖不在少数,但岳璃的名却不是他取得。这兔子在山上时对名字实在是不看重,她既不开口求,他诚心想,她也不要。

没料想,下了趟山,得了个名,却背了一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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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小说:我直接推开了浴室的门

“对,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爱过你,就连跟你结婚,也是迫不得已的,我从来不曾喜欢过你一分一毫。”

我冲着时墨一字一句的说出来,就见他的脸色比刚才还要难看,脸上神色痛苦。

看着这样的时墨,我忽然笑了出来。

为什么他会心痛?

我已经不像去追究原因,只是觉得,原来时墨也会有这样的表情,也会心痛,他的心不是石头做的吗?

“时墨,这辈子,我都不会爱上你。”我看着他一字一句的说出这句话。

时墨眼眸暗沉,带着几分疯狂,伸出手直接掐住了我的脖子:“我不许你这么说,你是我的,是我时墨的女人。”

“不,我这辈子都跟你不再有一毛钱的关系。”

“我会嫁给苏凉,会跟他结婚生子,我们会过的很幸福,而你时墨,你这个是非不分的男人,注定要一生活在谎言中。”

我一脸嘲讽的看向时墨。

这个可怜的男人,一生被自己的继母还有所谓的妹妹欺骗。

不过这样又如何,这场以落家的血为代价铺就的路,谁也不无辜。

“不……就算你不喜欢我又怎样,我会让你成为我的女人。”

说着,时墨疯狂的朝我吻了起来。

他的吻很疯狂,带着几分嗜血,说是亲吻,不如说是啃咬。

所过之处,在我身上留下一串串暧昧的痕迹。

“时墨,别让更恨你。”

“你已经恨我入骨,不如再多恨一些吧!这样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

时墨轻声呢、喃着,最后已经一件件的解开我身上的衣服。

在时墨的钳制下,我几乎无力挣脱。

在曾经的落家,被时墨这样对待,才是让我觉得最耻辱的地方,爸爸妈妈还有哥哥的英灵,应该在这个地方吧?

可是他们的女儿,妹妹,却以这样的方式程欢在仇人的身下。

“落雨,你是我的,这辈子下辈子,你都别想逃脱。”

我挣脱不开,想起自己在这个地方被时墨强要,心里就觉得自己肮脏不已。

我呆愣楞的盯着头顶上的天花板。

最后在时墨起身去浴室的时候,直接光着脚从床上下来,然后在房间里查找了一番后,找到一把剪刀。

我藏在身后,直接推开了浴室的门。

时墨看到我的出现,眼神闪过一抹惊讶。

“我来跟你一起洗。”

说完,砰地一声,关上了浴室的门。

“落雨,落雨……”

时墨的眼底尽是欢喜。

我踮起脚尖,亲吻着时墨的唇角,然后伸手环抱住他的姿势,然后趁着他不注意,直接拿着剪刀狠狠一刺。

时墨闷哼一声,我的身子被他一推,倒在地上。

献血顺着时墨的后背夹杂着蓬头内喷洒出来的水流在地上,血红色的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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