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求知若渴,虚心若愚。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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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牛虻”既是体现全书主旨的书名,又是小说后半部中已经变身为革命领袖的主人公的名字。可以说,“牛虻”是小说的核心意象和文学原型。一旦弄清楚“牛虻”一词为何义,那么,牛虻其人为何人、《牛虻》一书为何书等一系列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早年身为大学学生的亚瑟出于对琼玛的男友、同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忏悔爱情时,泄露了革命党人的秘密而铸成了终身大错。同样,“牛虻”一喻也隐含着后来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颇为极端的方式,猛烈地攻击曾经对他隐瞒真实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卖过他的天主教会,以及因误解而抛弃他的女友琼玛,以报复当初所遭受的蒙骗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先失去的个人尊严。
同时,“牛虻”的神话或多或少蕴含着一系列“变形”的母题,与此相呼应,在小说《牛虻》中,早先年轻英俊的亚瑟,十三年后变身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无论是他的外表还是内心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岁月里不断改变职业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断乔装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种充满风险的地下革命活动。这种化身和变形,不仅使敌人对他真假莫辨,而且他当年的爱人和亲人有时也无从分辨。这一系列包含在小说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剧感的浪漫情节,不能说不是“牛虻”这一文学原型所赋予主题的应有之意。
在小说的结尾,主人公牛虻的慷慨就义,点燃了人们向往英雄主义激情的导火线。
声音低沉,但圆润而又响亮,像银铃一般纯净,听起来具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他像个天生的演说家,说起话来抑扬顿挫。
他睫毛长长,嘴角灵敏,手脚纤小,全身上下处处显得过于精致,轮廓过于清晰。他若是静静地坐下来,很可能被人误以为是个穿着男装的窈窕淑女。可是,他动作非常灵活,那姿态会使人想到一只驯服的、没有利爪的豹子。
亚瑟靠着大树,抬起头,透过阴暗的树叶仰望着宁静的天空,只见初露的星星闪烁着微弱的光辉。他那黑色睫毛下的深蓝色的眼睛,像梦一般神秘莫测。
亚瑟从一茎低垂的毛地黄枝条上捋下了几朵花,在手里不停地搓来捻去,心里很烦躁。
他的话戛然而止,坐在那里把毛地黄花儿捻成了碎片。一时间出现了寂寞的气氛。这寂寞那么漫长,显得很沉重。
在木兰树笼罩下,天色渐渐黑下来,周围的一切都显得朦胧暗淡,但仍然有微弱的余光,可以看到蒙泰尼里的面孔,他脸色惨白,令人惊惧。
在苍茫的暮色里,他的身影显得黑魆魆,仿佛一个浅黑色的鬼影投在深黑色的树荫之中。
你明白吗?你是我眼里的光明,心中的希望。我情愿自己死,也不能让你误入歧途而毁了你的生命。可是我又束手无策。我又不能要求你向我作出任何保证,我只要求你记住我说的这番话,处处要谨慎。采取重大步骤一定要深思熟虑。
亚瑟和大山之间似乎有一种不解之缘。山间呼啸的松树,高大挺拔,显得阴沉而神秘,亚瑟能静静地躺在林间,连续躺几个小时,还从林隙间窥看外面阳光灿烂的世界,欣赏闪烁的山峰和绝壁断崖。
亚瑟不寒而栗,目光朝下向那些阴影看去。一层淡淡的迷雾在松树林上空缭绕,与汹涌澎湃的山泉若即若离,仿佛一个凄凄惨惨的鬼,怎么也不能给人以安慰。
花儿沾上了露珠,凝重地在低头摇曳,仿佛在诉说着悲哀。碧绿的湖面上,一叶扁舟,挂着瑟瑟抖动的白帆,在湿润的微风中荡漾。那游弋的小舟显得轻盈娇弱,仿佛湖面上飘荡着一簇银色的蒲公英。
他们双方都沉默无语,仿佛一阵巨大的冰浪在他们周围冲荡,把他们隔在外面,关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里,与街上的人和活动完全隔绝。
他有过自杀的念头,但并没下定决心,其实并没有认认真真想过。只是觉得自杀是明摆着的,不可避免。他甚至连采取哪种死法都心中无数。要紧的是快把一切统统结束掉,结束掉了也就万事皆空。房间里没有武器,连一把小刀也没有。不过,这无关紧要——一条毛巾也就行了,或者把床单撕几条下来也行。
街道上人们还是那么嬉笑,那么议论纷纷!那一切都像他活着的时候一样,没有丝毫变化。像他这样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灵魂死了,可是大街上的日常琐事并不因此而有一点点改变。一切依然照旧。水池里的水仍飞花四溅;屋檐下的麻雀还会叽叽喳喳地叫,和昨天叫的一样,和明天叫的也没有什么不同。而他呢,人已死了——完完全全死了。
这里房屋破旧,庭院污秽,偶尔也见到一座旧宫殿,夹在两条污水沟之间,那样子孤寂而阴森,仿佛明明知道无能为力却还要挣扎着保持它往日的尊严。
看来,无论在什么地方,生活都很雷同,到处都有丑恶和堕落,有歹徒出没,还有不可告人的诡秘和见不得阳光的阴暗角落。然而,生活毕竟是生活,他应该随遇而安。
舱口关上了,亚瑟把珍贵的“饮料”放到安全的地方就爬到油桶上吃咸肉和饼干。吃完以后,他蜷缩着身子躺在那脏兮兮的地板上。平生第一次没有做祷告就睡觉了。老鼠在暗中窜来窜去,吵闹不停,轮船在海上颠荡,油脂的臭味令人作呕,明天会出现晕船——这一切他都置之度外,只管睡他的觉。他什么都不管了,犹如昨天还崇拜的偶像,今天他就可以把它们砸个稀巴烂一样,他不管了。
我认为最凶的武器莫过于讽刺。假如我们能把耶稣会派的行为以嘲笑的口气揭露出来,让公众对他们及他们的主张冷嘲热讽,那就可以不用流血而战胜他们。
若要通过检查这一难关,讽刺性文章比政论性文章更容易通过。即使文章里加上一些掩饰,一般读者也容易从那些显然荒唐的笑料中明白其双关的含义,总比读科学论文或经济论文更容易懂。
他谈吐诙谐,笑语连珠,好像他是永远喷不完的烈火。他脸上有一道可怕的刀伤,记得我还给他缝了伤口。这人可是怪得很,可是我相信:正是他以及他那诙谐的一套妙语使那些沮丧的年轻人从失望中完全振作起来了。
一个人随时装出纯洁无辜的神气,而且使人家信以为真,他就会化险为夷。
每当他心情郁闷时,在办完公事以后总要到这儿来坐坐,常常缄默不语,看着她低头做针线活儿或者斟茶。她从来不问他有什么烦恼,也不在语言中表露出同情。可是,他走时,变得更加坚强,心情更加平静
热切而又冷静,思维有条理,看问题细致,又很客观。那些只见过她干政治工作的人把她当成策动家,认为她训练有素,纪律严明,遇事大胆,值得信赖,在各方面都是党内宝贵的一员,只是缺少人情味,没有个性。
他已经意识到:他年轻时娶的那个女人,身材矮小,相貌平庸,姿色早衰,装饰过度,谈吐乏味,与这个大型文艺沙龙的女主人身份极不相称。
过了一会以后,琼玛悄悄溜出客厅,来到窗外的凉台上。这儿两边是高大的山茶花和夹竹桃,她想独自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客厅里空气沉闷,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她已经头晕难忍了。
琼玛把这个角落当成了避难所,想在这儿清静地休息一会,以免可能引起的头晕。她希望不要有人猜到她在什么地方。美丽的夜晚,暖和而又静谧。可是她刚从闷热的室内出来,就感到阵阵凉意,于是把饰边围巾披在头上。
她正恍恍惚惚,睡意矇眬,忽然走廊上传来说话声和脚步声,把她惊醒了。她躲到阴暗之中,希望不要被人发现,好在这儿得到更多一点宝贵的清静休息时间,然后再搜索枯肠应付交际。
她的确很漂亮,那种美因如野兽般粗犷而生气勃勃。她的举止和谐而潇洒,招人喜爱。但是,额头生得偏低、偏窄,鼻子的线条虽然很精细,但流露的是刻薄,甚至是残酷的神态。
他们本来以为,一个在亚马逊荒野里四处流浪的人,各方面的爱好总会比较简朴。可是,他们现在看到的是:领带一尘不染,皮靴多得排列成行,写字台上总是摆设着鲜花,他们就不免感到诧异了。
牛虻匆忙站起来,显得彬彬有礼,挺生硬地向她鞠了躬。那面孔突然变得很严峻,毫无表情。他态度冷若冰霜,说道:“你太客气了,如果你有什么话跟我说,只要通知一声我就会拜访你的。”琼玛见此情况,就知道他是想把她拒于千里之外,立刻就说明了来意。
他从花瓶里摘下了一朵菊花,慢腾腾地撕下一片又一片的白色花瓣。琼玛于无意中看到了他那瘦骨嶙峋的右手,见那手一片一片地撕着花瓣的姿势,心里觉得很不自在,因为她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这种姿势。
你说意大利目前是鬼迷心窍走入了歧途,这种欢欣鼓舞的景象说不定要陷入可怕的泥坑,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你采取了公开而大胆的态度,即使得罪了或是吓退了一些原有的支持者也在所不惜,我感到由衷的高兴。但是委员会的大多数人和我的意见相反,而我作为团体的一个成员,就不好坚持个人的意见。因此,我当然认为,如果话不能不说,那语气应该缓和,那口气也要平静些,不要像小册子里采取的那种写法。
这东西写得像娱乐餐馆里消遣的文字,不像讽刺性的政治文章。但是怎么办才好呢?写得文雅吧,人家就看不懂;写得不够刻毒吧,人家又说枯燥。
他的到来在全城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他既是闻名遐迩的传教士,又是革新的朝廷代表,人们都眼巴巴地盼望他来阐明“新政策”,传播爱的福音,带来和解的希望,从而医治意大利的疾患。
他音色优美,高尚的人格像磁石一样吸引人心。
主教靠在坐垫上,似乎很疲倦,顾不得那些群众了。刚才在教堂里布道时那种奕奕的神采此刻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在阳光下,那脸上心力交瘁的皱纹清晰可辨。他下车以后,显得老态龙钟,跨着疲惫的沉重脚步进了大楼。
阳光照在他那一尘不染的亮晶晶的靴子上,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这两处的反光又交织在他那笑容可掬的脸膛上。
她脸色惨白,太阳帽帽檐下的阴影部分几乎铁青。由于心脏的剧烈跳动,连戴在脖子上的帽带也在簌簌抖动。
为什么?我想,这是因为我年轻,无拘无束,还自命不凡。我家里过于奢侈,对我百般娇惯,使我觉得这个世界处处是鲜花,无时不美好。
除了一双白净的手和花钱如流水的习惯,挣饭吃的本事一点也没有。我陷入了能混就混、不能混就死的境地,其结果也很自然:我尝到了真正的地狱的滋味,从而纠正了我对假地狱的想象。这个地狱一陷进去就深不可拔,整整熬了五年。
【我的点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饱汉不知饿汉饥,这个世界上的富人子弟根本想象不到贫穷人的生活是怎么个惨不忍睹的景象,光生存就耗尽了他们所有的勇气,而只会大言不惭地说这些穷人命改如此,他们没有富人思维,不配拥有他们这种高人一等的命运。还有那些明星,去拍些打工人的电影或者纪录片,作为一个客服人员或者外卖小哥,却在繁华城市中住在市中心的独租公寓中,享受着几十平米的空间和软乎乎的大床,房间干净整洁,家具应有尽有,采访的时候说,这就是他们能够想象到的打工人的生活,再困难再贫穷还能到哪去呢?就像那些专家所建议的,何不食肉糜?
【原文】我陷入了能混就混、不能混就死的境地,其结果也很自然:我尝到了真正的地狱的滋味,从而纠正了我对假地狱的想象。
我想这是人类欺弱的秉性。他们见我只有一只手能够还击。我饱尝了那里的苦头,最后只好往别处流浪。漫无目的地奔走,指望有机会碰上好运气。
我害怕的是心灵深处的黑暗,那里听不到哭泣声,听不到咬牙的颤抖声,只有沉默……沉默……
她毅然决然、毫不怜悯地一步一步回顾到往日他那如地狱一般的生活情景。那赤裸裸的灵魂在无可奈何地颤抖,那比死亡还要令人难忍的嘲笑,那孤独的恐惧,那缓慢的、绞心的无情的痛苦,这一切竟如此栩栩如生展现在她的眼前,仿佛她亲眼目睹、亲身感受一般。她好像和他一起,曾经坐在印第安人那污秽的茅棚里;和他一起在银矿地带、在咖啡馆里饱尝过苦难;和他一起受罪于可怕的杂耍班里……
她坐了下来,把画像拿在手里,端详着那好玩的娃娃头,渐渐地脑中浮现出了亚瑟那张真正的面孔。那张脸连每一个细微之处都是那么清晰!嘴角旁边的线条那么敏感,睁大着的眼睛的目光那么真诚,那天使一般纯洁的表情,这一切在她的记忆里音容宛在,仿佛他是昨天才死去一样。她看着看着,眼睛里涌起了泪花,视线模糊,画像也看不清了。
她拢起了额头前的一卷浓发,那浓密的黑发中夹有一绺银丝。
【我的点评】鬼片就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人死了以后,受到了巨大的冤屈和伤害,心中巨大的怨气无法发泄,只能借助灵魂体停留在人世间伺机报复,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鬼变成丑恶的幽灵在人世间游荡。
【原文】不要让鬼变成丑恶的幽灵在人世间游荡。
【我的点评】这句话其实可以用来描述现在一些人的工作现状,虽然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做着一些微小的工作,跟那些商界精英或者政府首脑所做的那些叱咤风云的事情相比不值一提,我们只是生产链中的一个环节,一个齿轮正常运转中的一颗螺丝,但是我们也有自己存在的必要性,社会就是靠无数个我们这样的涓涓细流才最终汇聚成了波涛澎湃的海洋,正是由于人民的力量才能让时代得以稳稳地推进。虽然我们做的工作微不足道,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在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为自己所发的一缕缕微光竭尽全力,像无数的萤火一般照亮了整个大地。
【原文】我对目前的位置感到很满意。我现在所做的工作可能没有多大的价值,但是,我们都在干我们力所能及的事。”
【我的点评】哪怕反抗微不足道也比逆来顺受好得多,至少站起来了像个人一样。
【原文】尽管如此,实际行动也比逆来顺受、俯首帖耳的习性要好。
病症本身就是所谓宗教的心理状态。那是一种病态,指望树立一个偶像,然后对它顶礼膜拜。至于这个偶像是耶稣,还是佛陀。
要消除教会的威信,要使老百姓认清教会的代理人就像其他害人虫一样。
她有权向自己的老朋友说出上面坦率的话,这样就可避免他们之间的误解,或者因双方怀疑或琢磨不透而引起痛苦。
谁也不能拖我下水。我是经过慎重考虑,而且完全出自我个人的意愿才作出了决定。
他借口有事就走了。他在泥泞的街道上徘徊了几个小时。这天晚上,他觉得世界漆黑一团。这个狡猾的家伙插了进来,把他最珍爱的宝贝——偷走了。
整个吃饭时间,他尽力显得亲切友好,一直娓娓而谈,她也喜笑颜开地和他交谈。对于他回来,她表现得这么高兴,他倒反而感到难为情。他已经有了成见,认为没有他,她照样可以过她的日子,与那些气味相投的朋友和伙伴一起快快乐乐地度时光。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她会挂念他。她现在心情这么激动,这说明他不在时,她的生活一定非常寂寞无聊。
可是,你根本就不肯说实话!你以为,我是无足轻重,只是受人愚弄、被人开玩笑的吗?要不了多少日子,你要给人家绞死,而你从来连一句道别的话都不说。一天到晚就是政治,政治——我都听腻了!
别人——别人与我有什么关系?你要是爱我,你就不能这么一走了之,让我睡觉都睡不好,怀疑你是不是遭到逮捕;要么就是睡着了,做梦也梦见你已经死了。你对狗还那么关心,对我连狗都不如啊!
【我的点评】最让人心碎的莫过于看到自己心爱的人对其养的宠物的关心远超自己,好像那条狗才是他的家人,才是他可以亲切关怀的对象,而自己不过是个下贱货,只配得到他的冷淡和嘲弄,他那随意瞥来的一眼满满的尽是无所谓的态度和轻蔑的鄙视,这卑微到尘埃里的爱真让人心碎。
【原文】你对狗还那么关心,对我连狗都不如啊!
【我的点评】女孩当有了喜爱的人,就特别害怕自己在这个男人心中是件不干不净地脏衣服,让他讨厌反感嫌弃自己,毕竟她想要的是他的珍爱呀,然后女孩就会陷入深深的自责和郁郁寡欢之中。
【原文】是在把我当个妓女,这是一点也没有不诚恳的地方,连一点做作也没有。你以为我一文不值,是旧货店里买来的花衣裳,在这之前,有许多男人已经穿过……
【我的点评】这就是新时代的自由恋爱思想的完整阐释吧。
【原文】如果一个男人活在世上感到很孤单,觉得需要——需要一个女人待在身边,如果他能找到一个他所喜欢的女人,又不至于勉强,而那个女人也愿意给他这种乐趣而无需更紧密的结合,那么他就有权利接受,他的心里充满感激,他的思想也很愉快。如果双方没有不公、没有侮辱、没有欺骗,我看这种关系没有任何害处。至于你在遇到我之前与别的男人有什么关系,我没有想过。我只想到,我们的相处让双方都感到愉快,对谁都没有伤害,而且,只要认为必要,双方都可以自由地摆脱这种关系。
牛虻浑身突然感到一阵战栗。他长久以来还从未听到有人对他说“我爱你”这样的话。绮达立即纵起身,张开两臂紧紧搂抱着他。
【我的点评】脸色白得像手帕,身体在簌簌颤抖,这里的描述还挺有画面感的。
【原文】那天,他的马车经过的时候,你以为我没看见你的表情吗?当时你脸色惨白,白得就像我口袋里的手帕!怎么回事,我提起他的名字,你就像树叶一样瑟瑟发抖?”
【我的点评】女孩在暴风雨般地疯狂发泄情绪,等到平静下来之后,就会对自己刚才的举动感到很懊恼和后怕,看着沉默的男孩会偷偷地拉拉他的衣服,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孩,神色胆怯又慌张,我女朋友就是这样。
【原文】他转过身子,目光投向了花园里。她在一旁偷偷地观察他,也对自己刚才的举动感到有点后怕。他一声不响,可是那种沉默令人生畏。到后来,她还是偷偷地走到他跟前,像个受了惊吓的孩子,胆怯地拉了拉他的袖子。他转过了脸。
牛虻的心悬住了。一时间,他忘掉了一切,只觉得全身血液在奔涌,令他感到难受。那血液不仅压迫着他,而且似乎要把他的胸膛冲破,在他的全身翻腾,在燃烧。他抬起了头,只见那严肃而又深沉的目光一见到他的面孔就突然变得和蔼可亲,充满了神圣的怜悯。
【我的点评】这一段内心挣扎的独白戏在全文的份量应该蛮重的吧。
【原文】过去,他常常痛苦地安慰自己,并且相信:“我没有必要感到心烦,因为那创伤早已治愈。”没想到时隔这么久,那创伤仍然赤裸裸地展现在他的眼前,而且他还看到伤口鲜血淋漓。如果现在他要想把伤口根治好,那又是多么易如反掌啊!他只要把手一举,向前跨近一步,说一声:“神父,是我在这儿。”还有琼玛的创伤,她那黑色头发中的一绺白发。啊,他要是能够对他们宽恕就好了!那个土著水手、那片甘蔗地,还有杂耍班——过去那些打上烙印的记忆,他要是能统统忘却那该多好啊!他想宽恕而不能宽恕,渴望宽恕而又不敢宽恕,因而宽恕也就无望了,人世上实在没有比这种事更悲惨的了。
蒙泰尼里终于站起来,画了十字,就转身离开了祭坛。牛虻赶紧又往阴影处缩了一步,浑身直哆嗦,惟恐被他看见,甚至害怕心脏的跳动声响暴露了自己。过了一会,他才长长地呼了一口气,放了心。蒙泰尼里已经从他身边走过,靠得那么近,那紫色的长袍已拂到了他的脸。他走过去了,而且没有发觉他。
他的声音沿着拱形的屋顶回荡着,并渐渐消失,而他内心里充满了极大的恐惧。他又缩回到阴影里。蒙泰尼里一动不动地站在柱子旁,骨碌碌地睁大了眼睛在倾听着,那神情充满了死亡的恐怖。一时间出现了沉默的气氛。这沉默持续多久,牛虻已感受不到,可能是瞬间,也可能是永恒。他突然一惊,终于恢复了知觉。蒙泰尼里身子渐渐摇晃不定,仿佛就要摔倒似的,嘴角嚅动,起初还没有发出声音。
【我的点评】确实,柔软气质太严重了,讲一些大道理,玩弄一些文字游戏,被侮辱了都不生气,还劝人慈悲为怀,确实会被人瞧不起。
【原文】那老太婆看着他,既感到惊讶,又很瞧不起他。太明显了,这些基督徒连一点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都没有,受到了侮辱都不生气。
【我的点评】作为一个男人,女人在你面前搔首弄姿,挑逗你的时候,你表现得应该要像个男人,不然真的是辜负了一片大好春光。
【原文】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家,想的是要个男人。可你呢,一个漂漂亮亮的姑娘,双臂搂着你的脖子,你连吻都不吻她,你这算得了什么男人?
又是一记耳光啊!难道他连一点矜持、一点自尊心都没有了吗?他的确忍受过了一个男人所能忍受的一切;甚至连他的那颗心都被人扔到了泥坑,任凭过往行人任意践踏;他的灵魂无处没有别人讥笑的痕迹,无处不打上别人嘲弄所留下的烙印。
【我的点评】小狗感受到了主人的沮丧情绪,乖乖地安安静静地坐在主人的退边,不去打扰他。
【原文】门口传来了小狗的汪汪叫声,牛虻站起身开门让它进来。那小狗还像往常一样,兴高采烈地又蹦又跳,冲向它的主人。但是,它很快就领悟到情况有点不对劲,乖乖地在他旁边的毯子上伏下来,把它那凉飕飕的鼻子伸进他那毫无生气的手里。
【我的点评】小狗已经睡着了,说明牛虻坐了非常非常久的时间,也说明这件事情对他的打击非常的大,以至于他的心情已经低落到了极点,这一晚思绪万千,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原文】她轻轻推开了门,房子里一片黑暗,但是当她进去时,过道的灯光射进了屋里。琼玛看到牛虻独自坐在那里,头埋到了胸前,伏在他脚旁的狗已经睡着了。
工作一直处于紧张而又兴奋的状态之中,由于工作他们已忙得精疲力竭,也就无暇考虑个人的琐事。
他之所以急于要去,主要不是出于政治上的迫切需要,而是出于一种病态的欲望,希望从冒险中求得刺激。他已经养成了一种冒险的习惯。她认为冒这种不必要的险似乎是他的任性的表现。对此,她应该沉着而坚定地加以反对。
我觉得你这个人似乎处处作恶,图谋不善,而且早就认为你胡搅蛮缠,粗暴逞凶。就是现在,从某种程度上说我还是这么看你。但是,从最近两个礼拜中你的行为来看,我又觉得你不仅无所畏惧,而且忠于朋友,甚至连卫兵也热爱和敬佩你。这样的人可就难得了。我在想,可能我对你有误解的地方,觉得你一定具有内在的某种美德,这种美德比你外露的行为要高尚。
我在决定自己的行动时,起码能做到独立自主,愿意承担行动的后果。基督徒处事懦弱,我是决不肯那样,低三下四去乞求别人解决自己的问题!
牛虻刚才还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现在突然变得剑拔弩张,极其愤慨地采取了进攻的架势。前后两种态度真有天壤之别,仿佛他已经撕下了伪装。
我们无神论者懂得,如果一个人必须担负一项责任,他就在所不辞,竭力承担。如果他在重负之下被压垮了,那也是活该。可是,基督徒遇此情况,就要向上帝、向圣人祈祷求助,如果祈祷无效,那就转而向敌人乞求援助,总要找一个靠山,把自己的责任推卸掉。
他气喘吁吁,浑身发抖,那双眼睛就像愤怒的猫眼一样,闪出逼人的绿色光芒。
蒙泰尼里缓慢地站起了身子,他不仅吓得魂飞魄散,连身子也好像在萎缩,就像被霜打的一片叶子,变得虚弱、憔悴,而终于凋零了。
我在污秽的窑子里洗过碗,给比畜生还要野蛮的农场主看牛放马;在走江湖的杂耍班子里,戴帽挂铃,扮演过小丑;在斗牛场上,给斗牛士干尽了苦活、杂活;为了讨得别人的欢心,我曾伸长了脖子让人踢;我挨过饿,受过唾弃,被人踩过;我向人家乞讨过发霉的食物,可是人家不给,他们要先给狗吃。现在,你拿些甜言蜜语,就以为能让我把往事一笔勾销。
蒙泰尼里坐在那儿,像一尊石雕,也像被人扶起来的一具死尸。一开始,牛虻把自己的苦水像瀑布般倾泻出来,他多少还有点心寒,像鞭子抽在身上,不由自主地一阵阵痉挛。
生命和青春只属于我们,永恒的春天只属于我们,未来也只属于我们!神父,曙光就在前头,难道你不想看看旭日东升吗?快醒过来,把过去一切可怕的噩梦统统忘掉!快醒过来,让我们重新开始我们的人生!
他随手把毯子拉起来蒙住了头,不想听那哭声。他是个活生生的人,精力充沛,却不得不去死,心情已够难受的了。偏偏那哭声还要往他耳朵里钻,在他耳内轰鸣,在头脑里炸开,在血管里跳动。
即将挖掘坟墓时的气氛也比不上他们此刻那么肃静。他们相对无语地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就像两个情人被不可逾越的鸿沟所隔开。
牢房下面院子里的青草随风摇曳了一夜,这些草不久就要凋零,被铲子连根除掉;牛虻也在黑暗中躺了整整一夜,孤零零地在哭泣。
昨天一整夜他一直对着手帕亲吻、哭泣,好像手帕是个活生生的人。现在,他神情憔悴、脸色如死灰,眼皮上还残留着泪痕。可是,判决书上的“枪决”字眼他似乎并不感到怎么在意。当读到“枪决”两个字的时候他的瞳孔只是稍稍放大了一下,除此以外也就像没事一样。
统领露出了一种像是可怜的表情。他本质上并不是一个残忍的人,对自己近一个月来扮演的角色心里暗自感到有点内疚。现在,他既然已经实现了主要愿望,那么在自己权力范围之内,任何小地方他都可以让步。
他的腿显然比平时瘸得更加厉害,浑身疼痛,走路十分艰难,主要靠着军士的胳膊在扶持。但是,平时那种因疲惫而流露的驯服表情已荡然无存。往日的空虚寂静使他饱受压抑,神情如幽灵似的恐怖,此刻这种神情已不复存在;黑夜使他在阴影的世界中产生的幻觉和梦境,也随着黑夜一同消失了。一旦阳光普照,一旦敌人出现在眼前,他就有了战斗精神,也就无所畏惧了。
牛虻那种犀利的雄辩、经久不衰的嘲笑、襟怀坦荡而又感人肺腑的勇气,一如牛虻其人,给他们麻木而又可悲的生活中透进了缕缕阳光。他现在偏偏要被处以死刑,而且要他们亲手执行这个死刑任务。他们以为,这无异于要熄灭天上皎洁的明星。
牛虻无所畏惧,含笑的眼睛闪出咄咄逼人的光芒,使他们一个个都不免有几分羞愧。
“预备——瞄准——开火!”牛虻身子稍微晃了晃就恢复了平衡。一颗射偏的子弹擦着了面颊,白领结上滴了几滴血。另一颗子弹击在他的膝上。烟雾消散以后,士兵们看看他,见他还在微笑,那只残缺的手在擦面颊上的血。“枪法太糟,弟兄们,”他那清脆响亮的声音打破了可怜的士兵所处的尴尬局面,“再打一次。”那一排士兵个个都在呻吟,在颤抖。刚才放枪时,他们个个都有意打偏了,每个人都暗暗指望那致命的一枪是别人击中的,而不是自己。没想到,射过以后牛虻还站在那里,面对他们微笑。他们只是把刑场变成屠场,那可怕的一幕还得再演一遍。军官们吓得目瞪口呆,木愣愣地望着那个明明已被枪决却竟然还没有死的人。他们大发雷霆,斥骂士兵。士兵们受到突然惊吓,一个个放下了枪,无可奈何地任凭军官叫骂。
统领挥动了拳头,在士兵前面疯狂地吆喝,命令他们立正站好,把枪举起来,尽快结束行刑任务。他自己却和士兵一样,精神完全崩溃,对那个始终站立不倒的可怕形象连看也不敢看一眼。这时候,他又听到牛虻在对他说话,那嘲弄的声音使他毛骨悚然,浑身颤抖。
六月的骄阳从帷帘的皱褶间渗透进来,闪出斑斑驳驳的光辉,仿佛阳光照射下,麦田里的红罂粟花的花瓣闪烁一样。
走廊两侧挂的是游行用的层层旗帜,金黄色的旗杆和金穗在拱门下闪烁着熠熠的光辉。彩色的窗户把唱诗班教士的白衣也映衬得五颜六色。阳光透过教堂的彩色格子玻璃窗,在地上呈现出橘红色、紫色和绿色的格子形光斑。祭坛后面悬挂的是亮闪闪的银色绸幕。正是这幅帷幕及各种装饰和灯光映托出主教的形象。他身着拖地白色长袍,像一尊苏醒了的大理石雕像。
他走下内殿的台阶,穿过中堂。唱诗班楼下琴声瑟瑟,歌声轰鸣。他经过大门,那门帘已经悬起,帘帷鲜红,红得让人感到可怕。出了门,他就上了阳光耀眼的街道,只见道上玫瑰花满地,花儿血红,已干枯了,并且被无数的脚步践踏过,踩烂在红色的地毯上。
文|烟火里的微光
牛虻绝对不是个好东西,嗜血的畜生,雄的繁殖,雌的吸血。它们像苍蝇,却比苍蝇大,它们又黑又壮,挥舞着刺吸式的嘴巴,嗡嗡与牛马羊猪之中 ,歌唱于水田、沼泽地、污水汇聚之处,白日吸血,夜晚密议。东北人称作“瞎虻”,顶着一个大头,专门快速袭击颈部露出部分,啄取大块皮肉而逸去。
这实在是种可恶的生物。
但这种生物到了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那里,却写成了一个昂扬向上,极具生命力的主角。
没错,《牛虻》是一部长篇小说,主人公就叫牛虻。当他还不是牛虻之时,他叫亚瑟。但他也可怜,在被误解之时,他佯装投河赴死,却爬上了岸,奔赴南美。当他带着一身伤疤回到故乡之时,他已经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牛虻,一个坚定的革命者。
他参加了一系列的关于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并最终献出自己的生命。
牛虻,在这时候,成了光芒。成了一个女作家对人性的感叹,对生命力的鼓吹。
牛虻是有信仰的,他跟普通的人一样,也在笃信上帝。他相信上帝一定会拯救人间,引人走向光明。他带着上帝的保佑,参加了当时意大利党的革命活动。
可是,把他带入死亡边缘的,恰恰是他所信仰的上帝的使者。每当他忏悔的时候,牧师卡尔狄都在倾听。这位上帝的使者得知了他的秘密,果断告密。牛虻入狱,等待死亡,陪同的,是他的战友。
这一切,他都接受了。令他不能接受的是,他向来崇拜的神甫蒙泰尼里,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也就是说,他是他崇拜者的私生子。
这时候,上帝,成了他怀疑的对象。
当他怀疑上帝的时候,他的恋人琼玛也在怀疑他。因为,他的祷告出卖了同志。
这个年轻人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折磨,导致他变成一个瘸子,满脸伤疤。
但,他从未屈服。
这位女作家很“过分”,据说,他想让牛虻带着原罪降生于世界上 。
原罪,往往让人怀疑自我。因为它总是莫名其妙的存在于血脉之中,与生俱来,受人白眼,让自我内心压抑、不安,少很多归属感。
牛虻就是如此,他本是英国富商博尔顿的养子,生父为后来担任红衣主教的蒙泰尼里。那可是教主,牛虻最敬重的人。但他从小没受到这位红衣教主的任何有关父亲的关怀,他只是崇拜着这位与自己有血脉关联的父亲。
虽然,他以自己的如此出身而感到羞耻;
虽然,那位宽宏大量的船主宽恕了他母亲的罪过。
但每个人都在为这种“原罪”付出代价。牛虻处在一片阴霾之中,哥嫂的恶语相加,母亲的胆小怕事、忍气吞声,养父的装聋作哑、不闻不问。
牛虻开始怀疑自己。怀疑自我。
虽然,他笃信上帝。但他的气质一直犹豫。
虽然,他心地善良 ,沉默寡言,甚至具有单纯诚实的人格优点,但他的内心,也是个敏感的人。
虽然,他衣食无忧,不知生活之艰辛,不明世事之险恶,心中充满了善良和对上帝的敬仰。可他的精神依然空虚。
所以,才有他不断地忏悔,不断地忏悔,甚至把自己的热血事迹当作忏悔的内容。
可是,事实证明,上帝欺骗了他。欺骗了他所有的善良、崇敬与单纯。
在那一瞬间,一个单纯的内心爆发出无法掩藏、无法调和的冲突。宗教与道德,信仰与理性,虽共存于他身上。
但他,已经开始怀疑。
怀疑自我,怀疑自己的信仰。人性、伦理之间,出现激烈的抗衡。
父与子,截然对立。
事实与自我,开始较量。
“在现代性社会道德理性化过程中,我们面临的人物之一,就是以理性的力量与方式,从人类的历史与经验中,庄重地寻求人的存在意义与终极目的性,寻求道德的神圣性,寻求信仰。”这是人们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也许也正是这位女作家想说的。
作家与普通人实际上没什么区别,他们也对美好、和平生活有无限的向往 ,虽然,他们可能描绘着邪恶,描写着不那么美好的悲伤,但他们在不断地启示人们——当人被生活和信仰打倒时,也正是人之生命力爆发的时候。
这种爆发,可以使脆弱成为临危不惧,可以使怯懦成为宁死不屈,可以使善良成为不断战斗的底气。而这些,却是一个女作家告诉我们的。
这很让人惊奇。
但一点也不令人惊奇,这位女作家的经历,本身就充满了惊喜,当然,也有惊险,同时,经受了磨难。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1864—1960),1864年出生于爱尔兰科克市一个学者家庭。幼时丧父随母迁居伦敦。1882年于德国求学,1885年回国。
1887年,她就在伦敦结识一些流亡的革命者,秉受并标榜俄国民粹派作家克拉夫钦斯基的思想,并专门去俄国过了两年。
之后的日子,她依旧奔走于流亡者的活动中,并担任俄国流亡者创办的《自由俄罗斯》杂志的编辑,同时开始创作。
这个过程中,她一定见识了不同于普通人的乱糟糟的苦难,也见识了那些不屈的斗争精神。见识了更多的邪恶,否则,她不会那么真实、细致、深刻地去揭露那些丑恶。也不会写出蒙泰尼里主教的阴险狡猾、残酷反动的本质。
这位主教的邪恶,邪恶到你无法想象,他竟然亲自杀死了自己唯一的爱子,并妄图让别人同意这种处决办法,以卸脱自己的罪责。
而这些人物,竟然都不是丑陋的,相反,他们长得蛮帅的,但他们的行事一点儿也不帅,卡尔狄神父,作为上帝的使者,却无所不用其极的诱使天真幼稚的亚瑟说出了惊天秘密,酿成流血事件。
人们说,牛虻是个具有核心意象、象征意义的人物。
人们说,作者之所以选择这种令人讨厌的蝇虫作为主人公的名字。是因为具有深化寓意。因为希腊神话中,万神之王宙斯爱上河神之女伊俄,却惧怕天后赫拉的报复,便将美女伊俄化身为一只白牛放逐于天河之滨。但天后的嫉妒,是天级别的,她竟然派出一只牛虻去攻击牛犊,使她颠沛流离,奔跑了半个世界。最后受尽磨难的伊俄来到非洲埃及,才恢复了人形。这是多么苦难的神性折磨?!而《牛虻》的主人公在被处决只是,留给了女友琼玛一首小诗,目的就是为了解开“牛虻之谜”。
也有人说,这是具有哲学意味的。
因为苏格拉底当年在街头演说只是,以擅长激发人们自身所潜藏的知错和纠错能力著称。他把这个归结为理性。
而对于这种理性的激发,正是对雅典统治者的威胁。
苏格拉底就是这样被送上法庭的。那时候,他已经七十岁,罪名是:“亵渎神和毒害青年”。
开庭的时候,观众有五百人。苏格拉底开始申辩,他说,别紧张,你们看看,如今的雅典就是一批昏睡的骏马,我不算什么,我只是一只牛虻,不断叮咬这匹骏马,让他警醒。
雅典人没有承认苏格拉底伟大的“牛虻”身份,把他送给了上帝那里。
这是多么深的哲学隐喻?!《牛虻》里的牛虻不正是如此么?
但,我觉得,《牛虻》,只是一个女作家对人性的感叹,对生命力的鼓吹。
人对自我、对人性怀疑和思考,人的生命力的迸发,恰是来自于一切苦难的经历磨练,包括自我怀疑的激发。
(全文完)
作者简介:烟火里的微光,喜欢分享小确幸,专注心理和情感,希望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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