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借尸还魂第一刀,断的就是绝户路**
春风如刀,卷着干枯的稻叶茬子,狠狠刮过清河村贫瘠的黄土地。
天刚蒙蒙亮,沈家那扇摇摇欲坠的柴门就被一脚踹开,震得门楣上的积灰簌簌落下。这一脚踹得极狠,透着股要把这破门板连根踹碎的戾气。
“沈青禾!你个没良心的赔钱货,给老娘滚出来!”
尖利的嗓音像是一把生锈的锯子,瞬间撕破了清晨的宁静。这声音沈青禾熟悉,刻在骨子里的那种熟悉——上一世,就是这声音,在她刚生产完最虚弱的时候,指挥着婆子把她刚出生的女儿按进水盆,随后两担糙米就把她卖给了隔壁村的好色老光棍做续弦。
沈青禾缓缓睁开眼。
入目是发黑的茅草顶棚,鼻端充斥着霉味、汗酸味和一股若有若无的猪屎味。她动了动手指,身下的硬板床硌得生疼。没有锦缎的触感,没有药汤的苦涩,更没有那种毒药入喉后五脏六腑被焚烧的剧痛。
她回来了?
真的回到了十五岁这年。
“还在装死?我看你是皮痒了!”
那尖利声逼近,一只粗糙的大手猛地掀开了那床满是补丁的破棉被。
寒气瞬间裹挟全身,沈青禾却没发抖。她缓缓坐起身,抬起眼皮,目光平静得像是一口枯井,直直地看向站在床边的女人。
这是大伯母刘氏。那张脸上因为常年刻薄而堆满了横肉,一双吊梢眼正充血般瞪着她,手里还攥着根用来赶猪的柳条。
“大伯母,这大清早的,是要拆房子吗?”沈青禾的声音很轻,却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凉意。
刘氏愣了一下。往日里,这侄女虽说性子闷,但被她骂两句总是要缩着脖子掉眼泪的,哪像今天,眼神这么……骇人?就像那刚杀过年的屠夫,手里攥着刀,看着案板上的肉。
“拆房子?你也配!”刘氏回过神来,把柳条抽得啪啪作响,“昨儿个你爹从田里回来摔了一跤,这瘸子肯定是废了,家里正缺钱买药。你二弟眼看就要说亲,彩礼钱还差五两。我想着这也是你亲弟弟,就把你许给村西头的赵屠户,人家可是出了三两银子的聘礼!”
赵屠户?那个酗酒成性、打死了两个老婆的杀猪匠?
上一世,沈青禾死活不依,结果被刘氏堵在屋里打了个半死,最后还是为了给爹治病,含着泪点头。谁知那聘钱根本没落进她爹的口袋一分,全被大伯家拿去给堂兄铺路了。
“三两银子。”沈青禾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嘴角忽然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意,“大伯母真是好算盘,拿着我的人命,给你儿子铺路。”
“你个死丫头说什么胡话!”刘氏被戳中心事,恼羞成怒,扬起柳条就要抽下来。
沈青禾没有躲。
在柳条即将落下的瞬间,她猛地伸手,一把抓住了柳条的前端。那枯瘦的手指像是铁钳一般,刘氏用力一抽,竟然纹丝不动。
“你——”刘氏惊愕地瞪大了眼。
“大伯母,这世道变了。”沈青禾慢慢站起身,明明穿着打补丁的粗布麻衣,却有着一种令人不敢直视的压迫感,“以前是我傻,任由你们拿捏。可你们是不是忘了,分家的时候,那三亩地虽然归了公中,但地契上写的名字,可是我爹。你们要是再敢动我家里的人一分一毫……”
她松开手,顺手理了理袖口,语气轻柔得像是谈论天气:“我就让这大伯家,鸡犬不宁。”
说完,她绕过呆若木鸡的刘氏,径直走出了房门。
院子里,沈父正拄着那根磨得发亮的木拐杖,缩在墙角瑟瑟发抖。沈母咳嗽着在灶台边熬野菜粥,年幼的沈小弟正眼巴巴地盯着锅里,肚子咕咕叫。而那个所谓的懦弱兄长沈长风,正蹲在水井旁洗衣服,听见动静抬起头,那双总是躲闪的眼睛里第一次带上了焦急。
这一家子,上一世就是她心头最软的肉,也是害死她的刀。
沈青禾深吸一口气,压下胸腔里翻涌的情绪。既然老天让她重活一次,这一世,她绝不许任何人再动他们分毫。
“长风,”她走到水井边,蹲下身,看着兄长,“洗完了?”
沈长风慌乱地低下头:“啊……是,妹子。你没事吧?大伯母她……”
“我没事。”沈青禾伸手,从怀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个布包。那是她醒来时在枕边发现的,里面只有十几个铜板,是她这半个月帮人绣花攒下的全部家当。
她把铜板塞进沈长风手里,不容置疑地说道:“去镇上,买二斤五花肉,再买一刀红纸。剩下的,买把锁。”
“买……买肉?”沈长风傻了眼,“这得好多钱,咱家……”
“让你去就去。”沈青禾站起身,目光扫过院墙外那堆积如山的稻草垛——那是大伯家堆在自家院墙边的,为了堵光,也为了占地方。
那稻草垛,干透了。
“长风,买完东西回来,把这院子里的东西都清点一遍,一样不许少。”沈青禾转过身,看着那高高的草垛,眼底闪过一丝寒芒,“今晚,咱们家要‘分家’。”
只是这个分家,不是分家产,是分生死。
**第二章:草垛起舞,这把火烧的是退路**
入夜,清河村沉入一片死寂,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
沈家的小屋里,烛火如豆。
沈青禾正趴在桌上,借着微弱的光线,在红纸上写着什么。她的字并不是这一世的小家子气,反而笔锋遒劲,透着一股子铁画银钩的意味——这是前世她在那深宅大院里,为了讨好那个虚伪的夫君,苦练了三年的簪花小楷,如今拿来写这种东西,倒是杀鸡用牛刀。
“妹……妹子,真……真要烧啊?”沈长风蹲在门槛边,手里紧紧攥着那把买回来的新铁锁,脸色惨白。
沈母捂着胸口在床边喘息,沈父垂着头一言不发,但握着拐杖的手指骨节泛白。
“烧。”沈青禾头也没抬,最后一笔落下,力透纸背,“大伯家把草垛堆在咱们墙根,离灶台不过三尺。今晚风向东南,只要一点火星,顺着风势,烧的是草垛,燎的是他们的粮仓,警的是他们的狼子野心。”
她站起身,将红纸折好,塞进贴身的衣兜里。
“长风,你记住,等火起了,只要有人喊救火,你就哭。哭得越惨越好,就说是大伯母白天来闹,说要把咱们一家子都赶出去,这话要是传出去,宗族那边也不好交代。”
沈长风咽了口唾沫,看着自家这个突然变得陌生的妹妹。明明还是那张脸,怎么身上这股子狠劲儿,让人既害怕又……莫名的心安?
“那爹和娘呢?”
“带上小弟,去村口的老槐树下等着。”沈青禾走到后门,轻轻推开一条缝,“我去点把火。”
夜风呼啸。
沈青禾像只灵巧的猫,悄无声息地绕过前院,来到了那巨大的草垛旁。稻草干燥得有些酥脆,她从袖子里取出早就准备好的火折子——那是用干的艾绒裹着硫磺做的,一点即燃。
她没有丝毫犹豫。
“呲——”
火苗在风中跳跃,贪婪地舔舐着干燥的稻草。
沈青禾看着火势迅速蔓延,脸上的表情在火光映照下显得有些妖异。前世她被烧死在产房里的痛,仿佛还残留在皮肤上。她不怕火,她怕的是这漫漫长夜,没有一丝光亮。
“走。”
她转身,没入黑暗之中。
片刻后,“着火了!沈家草垛着火了!”的惊呼声响彻云霄。
紧接着,是大伯母撕心裂肺的哭嚎:“我的粮啊!我的草啊!是哪个杀千刀的放的火啊!”
沈家前院顿时乱作一团。沈长风按照妹妹的嘱咐,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嚎啕大哭:“大伯母啊,你白天说要卖了我妹子,晚上就放火要烧死我们全家啊!这日子没法过了!”
周围闻讯赶来的村民越来越多,指着那烧得通红的天空指指点点。
沈青禾站在远处的人群阴影里,冷眼看着这一切。
火光冲天,映红了半边天,也烧断了她上一世的懦弱与退让。
**第三章:三亩薄田,种不出好命,那就换种法**
大火烧了一夜,虽然没有烧到大伯家的正房,却把那堆准备过冬的稻草和边上的一间柴房烧了个精光。
第二天一大早,族里的老太爷就带着人来了。
沈家的祠堂里,气氛压抑得让人透不过气。
沈青禾跪在祖宗牌位前的蒲团上,背脊挺得笔直。在她身后,是瑟瑟发抖的父母兄长。对面,是大伯一家,刘氏顶着两个黑眼圈,正指着沈青禾的鼻子破口大骂。
“老太爷!您要给我们做主啊!这赔钱货因为我不肯给她买花布,晚上就放火烧我家的草垛!这是要谋杀亲族啊!必须把她沉塘!”刘氏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唾沫星子乱飞。
族老沈太爷手里攥着烟袋锅子,眉头紧锁,目光在沈青禾身上扫了一圈。这丫头以前看着是个闷葫芦,怎么今天跪在这里,连膝盖都不弯一下?
“沈青禾,你有什么话说?”沈太爷敲了敲烟袋。
沈青禾缓缓抬起头,目光清明,没有一丝畏惧。她从怀里掏出那张红纸,双手举过头顶。
“老太爷,大伯母说我放火,可有证据?倒是昨儿白天,大伯母上门强行逼婚,还要拿走我爹仅有的一点救命钱,村里不少人都听见了。若是我不从,她扬言要让我们一家子‘消失’。今晚就起了火,这其中的缘由,还用我说吗?”
她顿了顿,声音提高几分:“大伯母,你也说是烧了你家的草垛。可那草垛堆在我家墙根,离我家灶台不过几尺远。若是真烧起来,烧的首先是我家!我有那必要拿自己一家人的命去赌吗?”
人群一阵骚动。村民们窃窃私语,觉得沈青禾说得有道理。那草垛堆的位置确实霸道,要是真烧起来,瘸子沈家恐怕早就化为灰烬了。
刘氏一时语塞,脸涨成了猪肝色:“你……你这就是强词夺理!”
“好了!”沈太爷一拍桌子,沉声道,“此事并无确凿证据,指不定是走水。但青禾说得对,那草垛堆得确实不是地方。”
沈青禾见好就收,她知道现在还不到彻底撕破脸的时候。她今日的目的,不是为了争对错,而是为了要东西。
她再次磕头,声音却突然变得柔和:“老太爷,青禾今日有言想对族老们说。大伯母嫌我是累赘,想卖了我,这我也能理解,家里穷嘛。可我毕竟姓沈,是沈家的女儿。爹瘸了,娘病了,我不求族里养着,只求把当年分家时说好的那三亩荒坡地,正式划到我家名下。”
“那可是石头地,根本种不出庄稼!”大伯沈富在一旁叫道,“你要那地干嘛?”
“种不种得出,是我的本事。”沈青禾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只要那地归我,往后,无论我家是死是活,是大伯是富是贵,都不再牵扯大伯家一分一毫。咱们立字为据,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沈太爷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那三亩地确实是块鸡肋,离村子远,全是碎石头,谁要谁倒霉。既然这丫头自己要,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省得这一房天天闹得鸡飞狗跳。
“好。”沈太爷点头,“叫里正来,立契。”
半个时辰后,沈青禾手里多了一张皱巴巴的地契。
走出祠堂的时候,阳光正好洒在她的脸上。大伯一家在后面骂骂咧咧,说她去那荒坡地是去等死。
沈青禾捏紧了地契,指甲几乎嵌进肉里。
死?
上一世,她顺从听话,结果却是个死。这一世,她偏要在那石头地里,种出金子来。
她转头看向身后的兄长沈长风:“哥,去拿锄头。咱们去那块地上,先去看看土。”
沈长风愣愣地看着她:“妹子,那地真不能种啊,全是石头。”
“不能种庄稼,不代表不能种别的。”沈青禾嘴角勾起一抹神秘的笑,“哥,你信不信,这世上没有种不出来的地,只有不用心的人?”
**第四章:金瓜初现,这一世的认知碾压**
三亩荒坡地,位于村后的野狼沟边上。这里地势高,阳光充足,但土壤贫瘠,全是砂砾,存不住水。
沈青禾站在地头,抓起一把土在指尖碾碎。
“是沙壤土,透气性好,就是太贫了。”她喃喃自语。
“妹子,咱们真要在这折腾?”沈长风扛着锄头,满脸愁容,“这要是种不出东西,家里连买种子的钱都没了。”
沈青禾没有回答,而是蹲下身子,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小刀,开始在四周寻找野草。她拔了几株看起来根系发达的野草,仔细观察它们的根须。
“长风,你看。”她指着其中一株野草,“这草能长在这里,说明底下有水源,虽然不多,但够用。”
她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眼中闪烁着一种狂热的光芒——那是农业人看到希望时的眼神。前世她在那个男人家里受尽冷眼,唯一的慰藉就是书房里那些农书。为了博那个男人一笑,她曾钻研过各种奇花异草的培育法,甚至还偷偷学过西域传来的嫁接之术。
那时候是为了讨好,现在,是为了活命。
“哥,咱们不种麦子,也不种稻谷。”沈青禾转过身,目光灼灼,“咱们种瓜。”
“瓜?”沈长风傻眼了,“这时候种瓜?再说,这地里连草都长不齐,还能长瓜?”
“我要种的,不是普通的瓜。”沈青禾走到地边的一棵老榆树旁,看着树干上流淌的汁液,“我要种‘金瓜’。”
南瓜。在这个时代叫倭瓜,通常只在角落里随便种两株,味道粗糙,只有穷人才吃。但沈青禾知道,经过改良后的南瓜品种,耐旱耐贫瘠,产量高得吓人,而且富含淀粉和维生素,是度荒的神器。
而且,她手里还有一个“杀手锏”。
“长风,把锄头给我。”沈青禾接过锄头,动作利落地在地里挖坑。她没有像普通人那样挖个浅坑就埋种子,而是挖了深坑,然后在坑底填上了一些枯草和烂树叶。
“这是干嘛?”
“积肥。”沈青禾头也不抬,“这地没肥,我们就得给它造肥。这些草烂在里面,就是最好的底肥。”
接下来的几天,沈家兄妹就像疯了一样扎在这块荒地里。
沈青禾指挥着沈长风把地里的石头一块块搬出去,垒成了地垄。又去河边割了大量的水草,混合着泥土堆在一起发酵。
村里的闲汉们路过,都指指点点地笑话:“看呐,沈家那傻子兄妹,这是在石头缝里绣花呢!”
“那倭瓜要是能长出来,我就能上天!”
对于这些嘲笑,沈青禾充耳不闻。她现在全神贯注于手中的动作——嫁接。
她找来了野生的南瓜藤作为砧木,又特意托人去镇上买了几颗这种叫做“南瓜”的种子。她将培育出的优质南瓜苗,小心翼翼地嫁接到野生的藤蔓上。
“妹子,你这搞的是什么神神叨叨的东西?”沈长风看着妹妹用树皮把两根藤蔓绑在一起,还要用泥巴糊上,觉得简直不可思议。
“这是借命。”沈青禾擦了擦额头的汗,“野藤根扎得深,吸收地力;好苗子结好果。这就叫,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她不仅要种出南瓜,她还要种出这个时代从未见过的大南瓜。
半个月后,原本荒芜的三亩地里,竟然铺满了一层绿油油的藤蔓,在阳光下泛着油亮的光泽。
这天清晨,沈青禾像往常一样去地里巡视。当她拨开一片巨大的叶子时,眼睛瞬间亮了。
在那藤蔓深处,静静地躺着一颗拳头大小的瓜胎,嫩绿嫩绿的,像是个刚出生的婴儿。
她伸出手,轻轻抚摸了一下瓜胎的表皮。
“成了。”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哟,这不是咱们的大能人沈青禾吗?”
沈青禾回过头,只见大伯母刘氏带着几个婆子,正叉着腰站在地头,脸上带着看好戏的嘲讽。
“怎么?长出草来了?”
沈青禾缓缓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脸上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大伯母,草倒是没长出多少,不过金子倒是快长出来了。”
“呸!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刘氏啐了一口,“告诉你,这地是村里的,你要是再不交租子,老娘就叫族里人来收地!”
“交租子?”沈青禾冷笑一声,“等瓜结了,少不了大伯家的一份。不过大伯母要是想要,得拿钱来买。白拿?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好事!”
“你……你个不孝女!你等着!”刘氏气得跺脚,领着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看着她们离去的背影,沈青禾眼底的寒意更深了。
“急什么,好戏才刚刚开始。”
她转身,看着那片在风中起伏的绿浪,心中已经有了计划。这批南瓜,只要长出来,就能在夏收前的青黄不接时卖个好价钱。但这只是第一步,她要做的,是利用这批南瓜,在周家的粮行撕开一道口子。
**第五章:纸上暖房,这一局赌的是天时**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到了暮春。
天气乍暖还寒,尤其是夜里,一场倒春寒就能冻死刚出土的幼苗。
清河村的农户们都在发愁,今年这天气反常,怕是又要减产。县丞周显已经贴了告示,今年的税赋不减反增,还要预缴。
村子里愁云惨淡。
然而,沈家的那块荒坡地上,却出现了一个怪东西。
那是用竹竿和木头搭起的一个个架子,上面蒙着一层厚厚的、浸过桐油的纸。这些纸屋子在阳光下透着一种奇异的光泽,就像是一个个透明的大馒头。
“那是什么玩意儿?”
“沈家那丫头是不是疯了?给庄稼盖房子?”
村民们围在路边,对着沈青禾搞出来的“温室”指指点点。
沈青禾正在纸屋里忙碌。她用简易的方法制作了保温层,利用太阳光的热能来提高室温。这在现代是常识,但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巫术。
“哥,把灶灰洒在垄沟里。”沈青禾指挥着沈长风,“黑色的吸热,能让地温升高。”
沈长风现在已经对妹妹言听计从,虽然不懂,但照做就是。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缓缓驶过村道。车帘掀开一角,露出一双阴鸷的眼睛。
那是周家的管家,周福。
他看着地里的纸屋子,眼中闪过一丝疑惑,随即冷笑一声:“装神弄鬼。告诉下面的佃户,谁也不许学沈家这妖法,违者收回租地!”
马车远去。
沈青禾站在纸屋门口,看着那扬起的尘土,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周家?县丞周显?
前世,就是这个人,为了政绩,虚报粮产,强行征收百姓口粮,导致饿殍遍野。而她那个所谓的夫君,正是周显的一条走狗。
这一世,不管是报私仇还是为了活命,周显,都是她必须扳倒的大山。
“看来,得给他们准备一份‘大礼’了。”
沈青禾转身回到纸屋,看着那些在温暖环境中疯长的南瓜藤,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这批南瓜,比预想的还要长得快。
半个月后,第一朵金黄色的南瓜花开了。
接着是第二朵、第三朵……
满地的金黄,在荒凉的坡地上显得格外刺眼。
沈青禾开始进行人工授粉。她用毛笔小心翼翼地沾取雄蕊的花粉,再涂抹在雌蕊上。每一个动作都精准无比,带着一种神圣的仪式感。
“妹子,这花还会分公母?”沈长风看得目瞪口呆。
“当然。”沈青禾笑了,“分清楚了,才能让它结出最好的果。”
而在沈家大宅,大伯母刘氏正坐立难安。她听村里的长舌妇说,沈家地里长出了“金花”,结出的果子像黄金一样黄。
“不会是真长了什么宝贝吧?”刘氏心里痒痒的,又咽不下这口气。
“不行,我得去看看!”
刘氏趁着夜色,偷偷摸到了荒坡地。
月光下,那一片片纸屋子在风中轻颤。她鬼鬼祟祟地溜到一个纸屋边,伸手就要去撕那层纸。
“嘶啦——”
纸破了,一股热气从里面涌了出来。
刘氏吓了一跳,往里一看。
只见地上铺满了绿色的藤蔓,上面挂着一个硕大的、黄澄澄的瓜!那瓜足有磨盘大小,在月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
“我的娘亲……”刘氏惊得捂住了嘴,随即眼中爆发出贪婪的光芒,“这……这是金瓜啊!这要是偷去卖了……”
她伸手就要去摘。
就在这时,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大伯母,这瓜上有刺,小心扎了手。”
刘氏吓得一哆嗦,回头一看,只见沈青禾正站在月光下,手里握着一把镰刀,眼神冰冷地看着她,就像看着一只待宰的老鼠。
**第六章:夜半盗瓜,偷鸡不成蚀把米**
刘氏被那眼神看得心里发毛,强撑着说道:“谁……谁偷了?我这是来看看你这疯丫头到底在搞什么鬼!这地里种的东西归族里,我看看怎么了?”
“大伯母真是好记性。”沈青禾慢慢走近,手中的镰刀在月光下划过一道银弧,“立契的时候白纸黑字写得清楚,这三亩地的产出,归我沈青禾个人所有。大伯母深更半夜翻墙越脊,这要是传出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沈家出了贼呢。”
“你骂谁是贼!”刘氏急了,扬手就要打。
沈青禾侧身一闪,反手扣住了刘氏的手腕,用力一拧。
“啊——!”刘氏惨叫一声,疼得直接跪在了地上。
“疼吗?”沈青禾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声音轻柔得让人毛骨悚然,“大伯母,上一世……哦不,是以前,你打我的时候,我也是这么疼。不过那时候我不敢出声,现在,我想怎么喊就怎么喊。”
“你……你放开我!你这个不孝女!我要告诉你爹,告诉族老!”刘氏疼得冷汗直流。
“告诉他们什么?”沈青禾松开手,嫌恶地在衣服上擦了擦,“告诉他们你大半夜来偷摘还没熟透的瓜?”
她转身走进纸屋,摘下那个大南瓜,放在刘氏面前。
“大伯母不是想要吗?拿去。”
刘氏捂着手腕,看着那个大南瓜,贪念又起。这瓜沉甸甸的,少说也有二十斤,要是抱去粮行,能换好几十文钱呢!
“真……真给我?”刘氏有些不敢相信。
“拿去。”沈青禾冷冷道,“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这瓜品种特殊,还没完全熟透,味道酸涩。而且吃了之后,容易……拉肚子。”
拉肚子?刘氏心里不屑,这丫头就是吓唬她。这么好的瓜,能有什么毒?
她一把抱起南瓜,踉踉跄跄地跑了。
看着刘氏消失的背影,沈青禾脸上的冷笑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沉的算计。
这瓜确实没毒,但这是早熟品种,口感极差,而且因为她在瓜蒂上涂了一点特制的草药汁液,凡是贪心的人吃了,不出两个时辰,必定会上吐下泻。
“走吧,哥,出来吧。”沈青禾对着不远处的草垛说道。
沈长风抱着头,颤颤巍巍地走出来:“妹……妹子,你真把瓜给她了?那可是咱们辛辛苦苦种的……”
“一颗瓜,换一条口实,值了。”沈青禾拍了拍哥哥的肩膀,“明天,咱们的好戏就要开场了。”
第二天一早,沈家大宅里传出了杀猪般的嚎叫声。
刘氏抱着肚子在床上打滚,上吐下泻,整个人都要虚脱了。大伯沈富也吓坏了,忙着去请大夫。
村里一下子传开了。
“听说了吗?大伯母偷吃了沈家那丫头的金瓜,中毒了!” “哎呀,我就说那东西不干净,肯定是什么妖法!” “什么妖法,我看就是报应!谁让她贪得无厌!”
消息很快传到了族老耳朵里。沈太爷黑着脸让人把沈青禾叫了去。
“那瓜,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沈太爷盯着沈青禾。
沈青禾不慌不忙,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完全熟透的小南瓜,切开。一股香甜软糯的气息瞬间弥漫了整个祠堂。
“老太爷请看。”沈青禾递过去一块,“这就是昨晚大伯母‘偷’的那种瓜。只不过,昨晚那个还没熟,吃了当然会不舒服。这一个,是熟的。”
沈太爷狐疑地接过,尝了一口。
那一瞬间,老人的眼睛亮了。
这瓜口感绵密,甜而不腻,比红薯还要好吃,而且有一股独特的清香。
“这……”沈太爷有些惊讶,“这就是倭瓜?怎么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
“这是改良过的品种,叫‘金瓜’。”沈青禾恭恭敬敬地说道,“这种瓜耐旱耐贫瘠,产量极大。一亩地能产三千斤,而且不占良田,专门种在荒坡地上。”
“三……三千斤?!”
周围的族老们都惊呆了。小麦一亩才产多少?两三百斤就算好年景了。这丫头一张嘴就是三千斤?
“老太爷,如今县里要征税,大家日子都不好过。”沈青禾趁热打铁,“这金瓜,不仅人能吃,还能当饲料喂猪喂鸡。若是族里肯支持我,我愿意把种子分给族人,带着大家一起种。条件只有一个,这金瓜的买卖,得由我做主。”
沈太爷沉默了。
三千斤的产量,若是真的,那整个沈家宗族都能翻身。而且,这丫头虽然看着狠了点,但分出来的东西,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利益。
“好。”沈太爷一拍桌子,“这事儿,族里准了!不过,刘氏那边……”
“大伯母那是‘误食’,我也不是不孝之人。”沈青禾低下头,掩去眼底的冷意,“我会送一碗解药汤过去。”
沈青禾走出祠堂的时候,背后的冷汗才湿透了衣衫。
赌赢了。
她利用族老们对利益的渴望,���功地在家族内部站稳了脚跟。接下来,就是真正的对手——周家粮行。
**第七章:粮行博弈,我要这天再遮不住眼**
周家粮行,清河县最大的粮商。
掌柜的是个瘦小的老头,此刻正皱着眉头看着摆在柜台上的那个切开的金瓜。
“这就是那个沈家丫头送来的?”掌柜的用手指戳了戳金黄色的瓜瓤。
旁边的小伙计点头如捣蒜:“是啊掌柜的,那丫头说,这东西能顶粮食,而且只要三文钱一斤!”
“三文?”掌柜的嗤笑一声,“哄鬼呢!这玩意儿水分大,哪有粮食管饱?再说了,若是这东西真这么好,以前怎么没人种?”
“可是……可是刚才好几个流民闻着味儿都进来了,问能不能买。”
正说着,门口传来一阵嘈杂声。
几个衣衫褴褛的流民挤了进来,眼神直勾勾地盯着那个金瓜:“掌柜的,这瓜怎么卖?俺们买不起米,买点这个瓜总行吧?”
“这就是个祸害!”掌柜的一把将金瓜扫进垃圾桶,“去去去!周家粮行卖的是五谷杂粮,不卖这种喂猪的东西!”
流民们失望地叹着气离开了。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
“掌柜的好大的威风啊。既然周家不收,那这生意,我就自己做主了。”
沈青禾带着沈长风,大步走了进来。她身后跟着几个村里的后生,每人手里都提着一篮子金瓜。
掌柜的看到她,脸色一沉:“沈青禾,你这是来砸场子的?”
“掌柜的说笑了。”沈青禾微微一笑,“我是来救场的。如今县里米价飞涨,百姓们吃不起饭。我这金瓜,三文钱一斤,不仅能吃饱,还能解馋。掌柜的不做,自然有人做。”
她转身,对着门外的百姓大声喊道:“乡亲们!周家粮行嫌贫爱富,不肯收这金瓜!但我沈青禾收!我就在街对面摆摊,三文钱一斤,管饱!”
“好啊!三文钱就能吃饱!”
“走!去沈家丫头那边买!”
百姓们一哄而散,纷纷涌向街对面。那里,沈青禾早就让人支起了几张桌子,堆满了金瓜。
周家掌柜的站在门口,看着空荡荡的店铺,气得胡子直抖:“反了!反了!这简直是刁民作乱!来人!去把少爷请来!”
沈青禾站在街对面,看着气急败坏的掌柜,眼底闪过一丝快意。
但这只是第一步。
她要激怒周家,让周家出手。
只有周家出手了,她才能找到那个幕后黑手——周显的破绽。
正午时分,一群家丁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为首的正是周显的侄子,周宝。
“沈青禾!你竟敢敢在周家地盘上撒野!”周宝一棍子砸翻了摊位,金瓜滚落一地。
周围的百姓吓得纷纷后退。
沈长风吓得脸都白了,挡在沈青禾身前:“你……你们要干什么?”
沈青禾一把拉开哥哥,迎着周宝的棍子走了上去。
“周少爷,这大街之上,乃天子之地。光天化日之下打砸抢掠,这罪名,周少爷担得起吗?”
“哈哈哈!”周宝狂笑,“在这清河县,我叔叔就是天!我打你又怎样?”
说完,他挥手示意家丁:“给我打!把这几个不知死活的东西给我往死里打!”
家丁们一拥而上。
沈青禾没有躲。
她站在原地,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就在棍棒即将落在身上的瞬间,人群中突然冲出一群身穿官服的捕快。
“住手!”
为首的捕头大喝一声。
周宝愣住了,回头一看,顿时吓了一跳。这捕头不认识,但他身后跟着的那个人,他认识。
那是巡按御史身边的师爷!
怎么会?
周宝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
沈青禾看着这一幕,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她早就安排好了。这金瓜不仅卖给了百姓,还特意送了一些给县里的驿馆。那个巡按御史是个出了名的美食家,听说有新奇瓜果,自然是忍不住要尝尝。
而且,这金瓜里,她还特意加了一点“佐料”。
这佐料不是毒药,而是一种来自西域的香料,闻起来极香,能让人上瘾。
巡按御史吃了之后,赞不绝口,正想让人去找这卖瓜的人,就听说周家在打砸摊子。
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怎么回事?”巡按御史的师爷皱着眉头问道。
“大人!”沈青禾立刻跪下,声泪俱下,“民女沈青禾,在此售卖金瓜救济灾民。谁知周少爷仗势欺人,不仅砸了民女的摊子,还要动手打人!求大人做主啊!”
师爷看��看满地的金瓜,又看了看周围的百姓指指点点,心中冷笑。这周家在地方上横行霸道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这次可是撞到枪口上了。
“把周少爷带回去,问问清楚。”师爷冷冷说道。
“是!”
周宝被五花大绑地带走了。
周围爆发出一阵欢呼。
沈青禾站在人群中,看着被押走的周宝,心中却并没有多少喜悦。因为她知道,这只是打了周家的一条狗,真正的狼,还在暗处盯着她。
当晚,沈家小屋。
沈青禾正在灯下整理账目。
突然,一阵冷风吹灭了蜡烛。
黑暗中,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
“好手段。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沈青禾,你究竟是什么人?”
沈青禾浑身的汗毛瞬间竖起。
这声音……不带一丝感情,却透着一种久居上位的威压。
她没有动,只是冷静地问道:“阁下是谁?”
黑暗中,一个高大的身影慢慢显现出来。借着窗外的月光,沈青禾看清了那人的脸。
剑眉星目,却透着一股阴鸷之气。脸上有一道浅浅的疤痕,破坏了原本英挺的面容。
虽然换了常服,虽然脸上的皱纹和前世记忆中有些出入,但沈青禾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县丞,周显。
那个上一世高高在上,视人命如草芥的周显。
那个前世在她濒死时,轿辇碾过她的手,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的周显。
沈青禾的手在袖子里紧紧攥成了拳头,指甲刺破了掌心,鲜血渗出,带来一阵刺痛。
疼痛让她保持了最后的理智。
“民女沈青禾,只是个种地的。”她抬起头,直视着周显的眼睛,“不知大人深夜造访,有何贵干?”
“种地的?”周显冷笑一声,一步步逼近,“种地的能想出那种借刀杀人的毒计?种地的能轻易动摇我周家的根基?沈青禾,你把你当傻子,还是把我当傻子?”
他猛地伸手,掐住了沈青禾的脖子,将她提了起来。
“咳咳……”沈青禾呼吸困难,脸涨得通红。
“我不管你背后有什么人,也不管你有什么目的。”周显的声音如同恶魔的低语,“但你要是敢再动我的利益,我就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我会让你看着你的家人,一个个死在你面前。”
他说完,猛地一甩手。
沈青禾重重地摔在地上,剧烈地咳嗽着。
等她再抬头时,屋子里已经空无一人。
只有窗纱还在轻轻晃动,仿佛刚才的一切都只是幻觉。
沈青禾捂着脖子,缓缓从地上爬起来。她没有哭,也没有喊,只是走到桌边,重新点亮了蜡烛。
烛火摇曳,映照出她那张苍白的脸。
她从怀里掏出一块早就准备好的白布,在上面写下一个名字。
周显。
然后,她拿起剪刀,将这个名字剪得粉碎。
“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沈青禾看着那些碎纸片,嘴角勾起一抹凄厉而绝美的笑容。
“周显,我才是那个后悔的人。后悔上一世死得太早,没能亲手送你下地狱。”
“这一世,咱们慢慢玩。”
她转头看向窗外那漆黑的夜空,目光坚定如铁。
这盘棋,才刚刚落子。
只要她沈青禾还活着一天,这清河县的天,就得变一变了。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