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睁开眼睛的时候,脑壳疼得像要炸开,眼前是古色古香的帐子,身上盖着锦被,一股子熏香味道呛得俺直想打喷嚏。啥子情况?我明明记得自己昨晚还在熬夜加班改方案,咋一觉醒来就躺在这鬼地方了?还没等我想明白,一股陌生的记忆猛地冲进脑子里,疼得我嗷嗷叫唤。
老天爷啊,你这是玩我呢吧!我居然穿成万人迷文里的炮灰男配了!就是那本我睡前瞎翻的玛丽苏小说,所有角色都围着主角转,而我这个身份,叫宋青衍,是个家里有点小钱、脑子却不太灵光的少爷,因为嫉妒万人迷主角沈清月,处处作死,最后被沈清月的追求者们联手整得家破人亡,惨死街头。记忆里,原主就是今天在诗会上对沈清月出言不逊,才埋下了祸根。我擦,这开局真是够呛,活脱脱的送人头剧本啊!第一次意识到穿成万人迷文里的炮灰男配,我浑身冷汗直冒——用户痛点不就是怕死吗?我立刻琢磨,炮灰的命门就是“作”,要想活命,头一条就得学会装怂避风头,绝对不和主角光环硬碰硬。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原主就是太跳脱,才落得那般下场。
我赶紧爬起床,心里头七上八下的。丫鬟进来伺候,我瞥见铜镜里的脸,倒是眉清目秀,可惜在原书里就是个背景板。今天诗会,我必须去,因为原剧情里宋青衍缺席反而会引起怀疑,但去了就得千万小心。我胡乱套了件青衫,脑子里飞快转着:沈清月是京城第一才女,长得天仙似的,男人们见了她都走不动道。诗会设在城东的落霞园,我一路上嘀咕,咱就是说,这日子没法过了,得像个法子在夹缝里求生存。
到了园子,好家伙,人山人海,公子哥儿们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哦不,是风流倜傥。我缩在角落,尽量降低存在感。没多久,沈清月来了,顿时全场静了一瞬,接着就是各种赞美声。她穿着一身白衣,笑起来眼睛弯弯的,确实好看。但我可没心思欣赏,因为我知道,马上就有个愣头青会跳出来挑衅她,而原主宋青衍会跟着起哄,结果被沈清月的护花使者——大将军之子赵霆轩狠狠教训。我偷偷瞄了一眼,果然,那个愣头青王公子已经站起来了。
“沈姑娘的诗才,恐怕是徒有虚名吧?”王公子酸溜溜地说。周围人开始窃窃私语。按照原剧情,这时候宋青衍应该拍桌子叫好,然后被赵霆轩一拳打趴。我手心冒汗,心里骂娘,这可咋整?突然,我灵机一动,抢在所有人前头,装作漫不经心地插话:“王兄这话说的,诗才哪是嘴上争的?咱不如听听沈姑娘的新作,再做评判嘛。”这话听着中立,既没得罪沈清月,也没惹恼王公子,还把球踢了回去。果然,赵霆轩冷冷瞪了王公子一眼,没发作。沈清月看了我一下,微微点头,开始吟诗。
我松了口气,后背都湿透了。这时候,第二次意识到穿成万人迷文里的炮灰男配,我悟到新东西——光躲不行,还得主动利用剧情漏洞。用户常头疼如何避免被主角团盯上,我发现了窍门:炮灰往往死于“显眼”,但适当刷点存在感,反而能混个脸熟,让人以为你是路人甲而不是反派。比如刚才,我插话时机挑得准,既没抢风头,又显得合群。这比一味装死强多了,因为原著里宋青衍就是太透明后来才被随意拿捏。
诗会继续进行,我尽量装得文雅些,偶尔附和几句,绝不冒尖。但麻烦还是来了。沈清月提议玩联句游戏,点到谁谁接。轮到我的时候,我脑子一空,原主诗词水平稀烂,我可不能露馅。情急之下,我憋出一句半文不白的:“落霞映水水连天,这个……哎呀,俺肚子有点痛,先告个罪!”说完捂肚子溜边儿。周围人哄笑起来,但都是善意的,因为沈清月也笑了。赵霆轩瞥我一眼,没多说。嘿,这反而救了我,让人以为我是个憨直的二愣子,不是威胁。
接下来的日子,我如履薄冰。原书里宋青衍会不断作死,比如散播沈清月的谣言、抢她的生意等等。我反其道而行,偷偷派人帮沈清月家处理了点小麻烦,还不留名。果然,沈清月后来查到我头上,但她没生气,反而觉得我古怪。赵霆轩那边,我找机会和他喝了一次酒,装作羡慕他的武艺,请教些皮毛,让他觉得我是个没野心的小角色。渐渐地,我在京城公子圈里混成了个“老实人宋少”,虽然没啥出息,但也没人针对。
但危机总在暗处。原剧情里,宋青衍会在一次秋猎中被陷害刺杀皇子,惨遭处死。秋猎快到了,我急得嘴角起泡。这时候,我第三次琢磨穿成万人迷文里的炮灰男配这件事——用户最终渴望逆袭,我总结出:炮灰想活命,不能光避祸,还得悄悄改变剧情线。比如,我知道陷害我的是另一个嫉妒沈清月的配角李邈,他会在秋猎时在我箭袋里做手脚。我提前买通李邈的小厮,拿到了证据,然后匿名捅给了赵霆轩。赵霆轩这人生性多疑,一查一个准。
秋猎那天,果然出事了。皇子遇刺未遂,侍卫当场抓人,箭矢指向我。全场哗然,我腿都软了,但强装镇定。就在千钧一发时,赵霆轩站出来,冷冷甩出证据,揭发了李邈。李邈面如死灰被拖走,皇子拍拍我肩膀,说“受惊了”。我瘫坐在地上,心里哭爹喊娘:总算躲过了!沈清月走过来,轻声说:“宋公子,你倒是深藏不露。”我干笑两声,心想露啥露,俺差点小命不保。
经过这事儿,我的处境微妙地变了。赵霆轩没再视我为敌,沈清月偶尔会和我聊几句天,其他角色也觉得我运气好。但我没飘,我知道万人迷文里变数多,炮灰的帽子没完全摘掉。我开始偷偷做生意,利用现代知识搞点小发明,比如改进农具啥的,慢慢攒钱。原主家底还行,我这么一折腾,反而让宋家更稳当了。有时候夜里睡不着,我就琢磨:穿成万人迷文里的炮灰男配,真是倒了大霉,但也逼出了俺的潜力。用户痛点不就是怕一辈子当背景板吗?我觉着吧,炮灰也能活出样儿,关键是把目光从主角身上挪开,找自己的路。就像现在,我开了家书局,印些话本子,日子过得挺滋润,虽然比不上沈清月众星捧月,但咱图个踏实啊。
年底时,京城流行起一种新式糕点,是我琢磨出来的,居然卖得火爆。诗会上,大家谈起这个,有人打趣问我是不是转了性。我挠头笑笑:“嗨,瞎折腾呗,总比闲着强。”沈清月尝了一块,说味道不错。赵霆轩甚至找我订了一批给军营。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炮灰的命也是命,只要够机灵,够苟得住,老天爷还是给活路的。
如今,我依旧在京城混着,没成万人迷,也没成炮灰。偶尔想起原著里宋青衍的惨状,后背还发凉。但我学会了:穿越这事儿,哭没用,骂也没用,咱得一步步来。穿成万人迷文里的炮灰男配?那就把它当成闯关游戏,每一次提及,都带点新招——先保命,再钻空子,最后悄悄改剧本。生活嘛,不就是这么回事儿,管它啥子文,活出自个儿的滋味,才是正经。